藝術品的價值是挺浮動的,如果遇到有喜歡的人的話,只要在經濟能力能承受范圍,相信都會捨得花錢買下,價格上也會高出不少,如果是對藝術品沒有興趣,又或者不喜歡該藝術品,不管賣再低的價格,對方也是不會買下的。
但是不管再怎麼說,藝術品也有一定的市場估值,在出現了破損的情況下,索賠也是可以去鑒定的,而不是自己口頭說值多少錢,對方就要按照口頭說法來賠償,又或者看網上別人掛出來多少錢,那就認定該藝術品就是值這麼多錢。
近日,就有兩位鄰居為此吵起來,樓下是認為他的畫價值上萬元,樓下稱已經去問過朋友了,市場價2000元(約8000新台幣)都不值,我們一起來看看。
事情是這樣的,譚先生在今年六七月份的時候,他和樓上都沒有在家裡住,有天半夜樓上衛生間安的閥鼓漏水了,由于沒有及時發現的原因,樓下4戶的家裡都被滲水,其中一戶就是譚先生家,但是賠償一直都沒有談攏。
原本樓上說要等夏天後再處理,10月12號他給樓上打電話詢問,樓上的意思很簡單,去找兩個工人過來,譚先生說要把傢俱搬到一邊,請2個工人刷牆壁不夠,樓上的態度也是挺好的,表示2個不夠就多喊幾個也沒事,一定會把牆面處理好。
不過譚先生家裡還有別的損失,有幅王偉的畫是掛樓上的牆壁上,有部分是被水給侵泡到了,這幅畫的市場價值在12000元(約5萬2新台幣)以上,樓上也說會幫他恢復好,但是恢復完也不如從前了,所以他要求樓上找人做完修復後,再額外給他賠償2000元(約8000新台幣)。
除此之外,他還覺得地板被水泡過了,雖然表面上是看不出來,但是總感覺能聞到霉味,樓上應該再額外賠償3000元(約1萬2新台幣)的地板錢,也就是這兩條賠償談不攏,無奈譚先生只能求助媒體,希望能讓樓上出面把問題解決掉,不然就只能和樓上到法院。
在接到譚先生的求助後,10月25號記者也到現場瞭解情況,根據譚先生提供的聯繫方式,記者也給樓上的李女士致電詢問,對于譚先生的兩點索賠訴求,李女士表示自己接受不了,首先地板賠償3000元的問題,李女士認為沒有必要去賠償。
此前也到樓下查看過了,根本就沒有什麼損失,連起皮的情況都沒有,她認為賠償3000元不合理,再來就是畫的價值,李女士表示自己有去找朋友問過,市場價連2000元都不值,更何況都已經要幫他去做修復,憑什麼修復後還要賠他的錢。
李女士方面給出的解決方案,那就是把牆壁粉刷完後,再額外的賠償2000元,其餘的她什麼也都不管,對此譚先生是接受不了,表示畫不可能只值2000元,他也在網上搜索過,別人還掛價12000元售賣,不信李女士可以自己去搜下。
譚先生認為自己的訴求是合情合理的,要是李女士不肯接受的話,那他就只能到法院起訴,不過李女士也是不慫,表示一切都要看專業的鑒定結果,最終兩人也是沒有協商成,其餘3戶就比較好說話,早就已經協商完成了。
在此也要提醒大家,在家裡出現漏水後的賠償,還是要好好和對方協商,雖然不是自身的過錯,而是樓上漏水下來,不過各自還是要退一步,沒必要為了點錢去斤斤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