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現在的很多老百姓來說,如果說自己家里有了空余的房子,那麼就可以尋求出租賺取租金。如果幸運的話遇到一個大公司,還可以進行長達十年的出租,從而拿到穩定的租金收入。
不過,這個看起來非常吸引人的租戶,在長達十年之后如果胡攪蠻纏,想要把房東的房子據為己有,那麼對于勢單力薄的房東來說,就容易遭受巨大的損失和不公了。
遇到這樣的情況不發愁才怪。
近日,田大姐就遇到了一件煩心事,自己的房子十年前租給了一家農業開發公司,如今合約到期租戶卻拒絕搬走開始裝修,只好求助記者來幫自己討個說法。
房東田大姐對記者說:「我的房子是2011年租給他的,一次性租10年,但是這個錢是分三年一付。頭三年是一年6.6萬,然后租給他,現在就是說已經到期了,然后我讓他搬走他不搬。
他就說他擴建的這一塊,然后就是說有什麼不合適,要麼就是說把房子賣給他。
賣給他在前提下就是說這個房子不能按照他這個擴建后的錢收取,得按照我以前那個房子,還得去除他的裝修費來算。」
按照該名租戶的意思,就是自己擴建的部分應該由房東來承擔費用,要麼就要挾房東按照以前的房子價格賣給他,這不是強行奪取別人的財產嗎?
隨后,房東田大姐拿出了當時的合同,出租房(甲方)是房東田大姐,承租方(乙方)是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雙方自愿將歷城區西營鎮竹枝村一處新建的整棟樓房租賃,租期為10年。
其中,租賃期限為2011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租金每年6.6萬,三年以后提價百分之十。
同時在不破壞房屋主體的情況下,租戶可以進行自由裝修和使用。
如今,已經是2022年4月份了,作為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的承租方,竟然還在拒絕搬出田大姐的房子,真的讓人覺得有點無語了。這不是霸權行為,而是無賴作風。
雖然,現在網友們看到的房子外觀,是該承租方在之后的時間里進行了擴建和裝修,但是整體的房屋產權卻是田大姐的。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