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出行都會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但也有時,有一些突發狀況,讓我們不得不在法規和人情之間做出選擇。日前,一位女網友在網路上PO文,爆料幾月前他們一家人開車出行時,年僅1歲的小兒子突發病症,渾身顫抖,讓車上的家人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于是情急之下向古坑國道員警求助,當有位陳姓員警替他們開道迅速抵達大林慈濟醫院,事後卻發現該名員警被依「擅離職守」而記過,于是原PO特地到古坑分隊作說明,警方內部才決定再記功一次,讓陳姓員警功過相抵。
(圖片來源:國道公路警察局|FB)
原PO在社團中分享了自家小孩看醫生的收據,並且特別發文感謝那位提供熱心幫助的謝員警,並且像網友講述了自己當時的緊張心情。
據說當時他們一家對當地不熟悉,鑒于當時那種緊急狀況,他們只能求助于員警。如果當時不是員警熱心為他們開路,肯定是不能那麼順利和及時的到達醫院,孩子的病也很可能會被耽誤。
(圖片來源:爆料公社)
可誰知,另原PO驚訝的是,在幫助過他們之後,那位員警因為熱心助民,卻被認定為「擅離職守」,並且遭到了警隊處罰,給了記過處分,這讓PO主覺得十分抱歉,明明是為了幫助別人,沒受表揚就罷了,還要自己被處分。
為了能夠幫助這位好心的員警洗刷冤屈,原PO專程趕到了古坑分隊,對于事發當天的情況做了具體的解釋說明。
她希望警方能夠考慮實際情況,酌情處理,並且撤銷對于這位員警的處分決定。警方瞭解事情經過後,堅持認為陳姓警官在自己值班時出現了離開崗位的行為,因此記過處分必須給。
但又考慮到他熱心助人,並且及時提供幫助避免了小孩遭受更多的病痛,因此特別為他記功一次,這樣功過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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