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出行都會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但也有時,有一些突發狀況,讓我們不得不在法規和人情之間做出選擇。日前,一位女網友在網路上PO文,爆料幾月前他們一家人開車出行時,年僅1歲的小兒子突發病症,渾身顫抖,讓車上的家人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于是情急之下向古坑國道員警求助,當有位陳姓員警替他們開道迅速抵達大林慈濟醫院,事後卻發現該名員警被依「擅離職守」而記過,于是原PO特地到古坑分隊作說明,警方內部才決定再記功一次,讓陳姓員警功過相抵。
(圖片來源:國道公路警察局|FB)
原PO在社團中分享了自家小孩看醫生的收據,並且特別發文感謝那位提供熱心幫助的謝員警,並且像網友講述了自己當時的緊張心情。據說當時他們一家對當地不熟悉,鑒于當時那種緊急狀況,他們只能求助于員警。
(圖片來源:爆料公社)
可誰知,另原PO驚訝的是,在幫助過他們之後,那位員警因為熱心助民,卻被認定為「擅離職守」,並且遭到了警隊處罰,給了記過處分,這讓PO主覺得十分抱歉,明明是為了幫助別人,沒受表揚就罷了,還要自己被處分。為了能夠幫助這位好心的員警洗刷冤屈,原PO專程趕到了古坑分隊,對于事發當天的情況做了具體的解釋說明。
她希望警方能夠考慮實際情況,酌情處理,並且撤銷對于這位員警的處分決定。警方瞭解事情經過後,堅持認為陳姓警官在自己值班時出現了離開崗位的行為,因此記過處分必須給。但又考慮到他熱心助人,並且及時提供幫助避免了小孩遭受更多的病痛,因此特別為他記功一次,這樣功過相抵。
(圖片來源:國道公路警察局|FB)
國道警方調查當時隊上僅有陳姓警員在值班台,原本已請在外巡邏同仁返隊支援,但是由于小孩狀況很緊急,于是陳員決定自行協助開道送醫,而警方就當時勤務負責管理鎗械等重要設備,
擅離職守的後果可能會影響很大為由,所以依據「執行值班勤務作業程式」決議記過一次,但是考量到陳員是為民服務救人,會「員警人員獎懲標準」記功。
整件事情引起了很多網友的關注,大家紛紛在網路發表自己的見解。有的網友認為,陳姓警員熱心助民,並無過錯,他這種敬畏生命,人民利益至上的精神,很值得讚揚。但也有網友表示,作為公職人員,當差時本就責任重大,很有可能因為自己的私自離崗,而導致更嚴重的事情發生,這個可能性不能夠排除,所以完全可以想到其他辦法來幫助這位PO主。但是無論怎樣,好在最後這位員警功過相抵,讓很多網友大呼「放心了」,事情也算有了圓滿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