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家電視臺記者接到了一位自稱朱女士的求助。37歲的朱女士聲稱,在2004年,自己在一家銀行購買了3500萬的理財產品,定期三年。如今到期後卻取不出來了。銀行卻說這是協力廠商保險公司的業務,銀行只負責代理售賣,沒有任何責任。
保險公司的話更是語出驚人,「你這個是終身險,按照合同的條款規定,71年後或者身故才能取出,否則必須支付高額的違約金。
」
朱女士頓時傻眼,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朱女士為何要用這麼大一筆錢購買理財產品?最終她能否拿回本金呢?
2018年,朱女士實在走投無路了,便想尋求媒體的幫助。朱女士深呼吸了好幾次,終于平復了心情,然後對記者說:「我被騙了3500萬,損失可能還不止這麼多,現在我根本拿不回來。」
朱女士講述,她在三年前在一家銀行存了3500萬,用來做理財,定期三年。但是時間到了,她卻無法取出這筆錢,更不要說是利息了。而且銀行方也不認賬,把一切責任都推到了協力廠商保險公司的頭上。
朱女士又去找保險公司,結果保險公司也不承擔責任。對方的說法是,朱女士在自願的情況下購買了終身保險,如果現在取出來那就是違約了,必須要支付一筆高額的違約金。
後來朱女士再去,保險公司的管理人員就不與她見面了。
朱女士遇到的這個事情,還得從2014年說起。那一年,朱女士發了大財,她在老家有一套房子。房子的位置還挺好的,開發商也是慧眼識珠,于是朱女士家的房子就面臨著被拆遷的情況。
開發商承諾給予朱女士3500萬的賠償款,朱女士也欣然同意了這筆交易。很快,鉅款就打到了朱女士的銀行賬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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