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雲:「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孝道是中國自古以來的傳統美德,幼稚園的小朋友從小,就開始學習「行百善,孝為先」。判斷一個人是否有優良的品德,首先要看他是否孝順。
一個懂得愛護父母和心疼父母的人,心中一直懷有敬愛之情,對父母要有感恩之情。古語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個善於孝敬父母的人,在做事情的時候,也會對他人的父母充滿敬意之情。
在社會新聞中,經常可以看到有許多兄弟姊妹為了家產撕破臉的消息,為錢破壞了珍貴的手足之情不免讓人感嘆。而日前也有一對姊弟,為了母親的遺產分配鬧上法院,不過弟弟卻出面喊冤,在此之前已經足足20年沒有見過姊姊,讓遺產分配事宜變得更加複雜。
圖片來源:《上流戰爭》劇照
據本王的瞭解,巫姓一家4口在老父親過世後,剩下母親獨自撫養姊弟2人。某天,女兒因為和母親起了爭執決定負氣離家,且一走就是20年,期間就像人間蒸發一樣從沒回來,也對家中母親、弟弟不聞不問。
圖片來源:網路(示意圖)
直到2017年9月,巫家老母親因病過世,但直到此時弟弟依舊找不到姊姊,還曾登報尋人,希望姊姊「儘速與胞弟聯絡處理善後一切事宜」,不過直到母親的後事都已經辦完,姐姐仍然沒有現身...無奈之下,弟弟便拿著母親的證件、印章,將媽媽名下約467萬的現金全數領出,併轉存於自己名下。
沒想到此時,消失20多年的姊姊突然現身,且一開口就要求和弟弟分家產,而巫家弟弟則認為多年來都是他在照顧老母親,並負擔了一切醫藥費和喪葬費用,拒絕將家產分給宛若陌生人一般的姐姐,拿不到錢的她一氣之下將弟弟以「偽造文書」
圖片來源:ETtoday(示意圖)
事後交由高雄地院審理發現,雖然弟弟聲稱母親的遺產是拿來處理醫藥費和喪葬費,但法官依照單據只查到他支出了10幾萬元,且登報後也沒有等姊姊現身,就已經將遺產全數轉到自己名下,判定巫男因偽造文書罪判刑10個月、緩刑3年。
最後弟弟則同意將家產照法律規定,分一半給親姊姊以換取和解,才終於免去牢獄之災。
圖片來源:上報(示意圖)
從古至今,孝順父母是一個人必須做的事情,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任何藉口。孝順父母也是做人子女的義務,母親十月懷胎一朝分娩,受盡了生育之苦,才能讓寶寶有了一個健康的生命,所以父母對子女有養恩和生恩,父母給予了我們生命,所以我們就要回報父母的生養之恩。
孩子長大了如果不孝順父母,不僅會遭到良心的譴責,還會受到街坊鄰裡的嘲笑,不孝順父母的人沒有立足之地。
無論男女如果不孝,對父母來說是一種悲哀,在生活和工作方面也會受到一定影響,所以古代俗語說,「子女不孝,沒有福報」。
雖然該分的財產還是要分,但姊姊多年來都沒有和家人聯繫也是滿不應該的呢...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