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南新鄉的丁先生和女友慧慧(化名)是通過媒人介紹認識的,雙方交往了半年多的時間後打算結婚,婚前,丁先生給了女友9.9萬(約40萬新臺幣)的彩禮,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又向丁先生借了10.8萬元(約44萬新臺幣),令他沒想到的是,最後女友連人帶錢消失了。
當初兩人相識的時候,慧慧稱自己今年28歲,丁先生比她大一歲,他覺得慧慧的身材比較嬌小,看上去也非常的年輕,雙方聊了一段時間之後就確定了關係,今年3月份,在兩次拿走丁先生給的彩禮和借款之後,丁先生的家人覺得對方的身份有些可疑。
于是丁先生的姐姐就到慧慧的村子裡打探情況,沒想到經過一番瞭解發現她有個17歲的孩子,而她今年已經38歲了,竟然謊報小10歲的年紀。
丁先生起初根本沒有懷疑過慧慧的真實年齡,他認為新時代的女性都會穿漂亮的衣服,打扮自己,所以就算接觸了一段時間之後也根本沒有看出來。之後的一段時間他想盡辦法去聯繫慧慧,可對方電話不接、微信不回。
無奈之下丁先生只能尋求記者的説明,記者與丁先生去慧慧母親的家中,聊起這件事情的時候,對方卻否認自己的女兒謊報年紀:「別管她多大,就算她說100歲了,也是你一廂情願。」此外她還表示根本就沒有見過丁先生給的彩禮,對于女兒的行蹤也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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