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房子是經過好幾手的房東,有些二房東還挺不負責的,在房子的租賃期限快到後,還把房子給出租出去,通常來說只要房東來通知要收房,租客就要去和二房東聯繫,看看要怎麼來處理和賠償違約金,不過有些租客是比較天真。在二房東做下承諾後,比如稱自己能搞定租賃期限,又或者房子可以接著租,租客就會相信二房東的話,而不相信大房東真的會收房,等到真被騰退以後,此時又要怪大房東不通知,讓自己損失了好幾十萬元,要求房東賠償損失。
在大陸杭州就有位租客碰到了這麼一件事,大房東把她的東西都給拆掉了,光是營業和裝修就損失了11萬(約50萬新台幣),屋內還有些東西丟失了,我們一起來看看。
事情是這樣的,覃女士是一位做生意的老闆,在2020年12月1號的時候,她和一位黃女士簽訂了租賃合同,在浙江杭州的余杭塘路租了間房子,主要是用來做辦公室的,她一直都以為黃女士是二房東,大房東是杭州西湖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在剛租下房子的時候,大房東就派人通知過覃女士要收房,當時她也去詢問過黃女士,對方稱沒有這回事,自己能搞定大房東,覃女士也是相信了二房東,到了今年的6月份又收到大房東的通知,讓她在7月29號前搬走,逾期屋內東西視為放棄。
當時二房東依然是否認了,稱沒有騰退房屋的事,覃女士還是相信二房東,等到10月14號的時候,趁著覃女士沒有在辦公室,大房東派人把屋內都給拆了,她的東西都被放到另一邊,這也給她帶來了挺大的損失,光是裝修和運營損失就高達11萬元。
後面她也有過來檢查,屋內有些東西還遺失了,如今她的訴求也很簡單,這間辦公室的房租是1年6萬元,一次是交半年的房租,在5月份才被二房東催過交房租,她要求退還從6月份以來的房租,並要求大房東和二房東賠償裝修和運營的損失。在和兩個房東協商無果後,她也找媒體曝光了此事,10月21號記者也到現場瞭解情況,到黃女士所在的地方詢問時,黃女士是正好外出辦事了,通過電話也聯繫上黃女士,對方稱她是7月30號才知道的,她給出的辦法是按照合同賠1萬違約金。
不過賠償數額和覃女士的損失差太多,覃女士也不同意只賠1萬元,後面記者也給聯繫上大房東,對方回復是把房子租賃給一家唐尚裝飾設計,在去年12月份就通知過不續租,大房東認為已經盡到告知義務,因此自身是沒有責任和義務賠償的。根據大房東提供的聯繫方式,記者也給唐尚裝飾設計的負責人致電詢問,不過在和負責人提到該房子的事時,負責人立馬就把電話掛斷了,接著再打就不接電話了,目前覃女士的訴求還是沒能得到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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