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離婚和再婚已經見怪不怪,雖然大部分人離婚的原因都是因為感情破裂,但也有個別人將婚姻當兒戲,一言不合就離婚,尤其是自視甚高的人,自認為不愁嫁。
個別女人生出這種想法也不奇怪,畢竟娶妻難已經成為普遍的社會現象,再婚對她們來說只是為了找張長期飯票。
事實聲明,筆者說的是個別人,不是會對所有離婚女生,請大家不要對號入座。
援引人民法院報消息,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法院于近日審理了一樁特別的民事賠償糾紛,原告李某向二婚妻子王某索賠15萬(約60萬新台幣)精神損失費。
原因是結婚13年,妻子拒絕為其生兒育女,妻子不生孩子就要向丈夫賠錢?這個要求似乎有些不合情理,生育權的意思很明瞭,生與不生都是自己的權利。ADVERTISEMENT
法院正是以此為由駁回了男子的訴求。
一審判決似乎有理有據,但細究之下卻讓人如鯁在喉。我們來理一下這件事,男子李某是初婚,在外地打工期間結識了已經離婚的王某,兩人相戀之後于2008年自願領取了結婚證。
婚後,王某帶來了和前夫所生的女兒,和李某過起了三口之家的生活。
讓李某不解的是,二婚妻子的肚子一直沒動靜,他不止一次要求妻子和自己去醫院檢查,妻子總會以各種理由推脫。
但紙終究包不住火,王某在避無可避的情況下才承認自己做了絕育手術,並且明確表示拒絕複通手術。
考慮到娶妻不易,且兩人的感情還算可以,李某暫時壓下了心頭的不滿,試圖用真情感化妻子,他和家人對妻子和前夫所生之女視如己出。
但13年如一日的付出未能感化妻子,妻子反而以感情不和為由提出了離婚,孩子大了,她的翅膀也硬了。
氣急之下,李某提出了15萬的精神損失費,希望借此打消妻子離婚的念頭。
但妻子根本不在乎,仍然鐵了心的鬧離婚,看著這個雞犬不寧的家,再看看滿面愁容的父母,李某再也沒忍住,一紙訴狀將妻子告上了法院。
他本以為自己的訴求能得到支持,沒想到會換來這個結果,法院保障了妻子的生育權,如何衡量他的付出和收穫,沒人說得清。
當然,從法律角度來看,李某已經為二婚妻子撫養孩子13年,雖然他和孩子沒有血緣關係。
但王某的女兒已經成年,與李某也形成了法律上的父女關係,李某有權在年老以後要求其履行贍養義務,不必擔心因未生育子女而老無所養。
法律規定是這樣的,到時這個繼女會如何對待繼父就不得而知了,為養老再次對簿公堂也並非不可能。
希望這名苦命的男子能保重身體,凡事都要做好最壞的打算,打官司也是極為耗費心力的。
李某娶二婚妻子遇到的問題絕非個例,很多大齡光棍寧可單身也不願娶帶小孩的女人,並非所有人都不願意幫別人養小孩,而是在擔心養老的問題。
婚後共同生育小孩還好,碰到一個不願意生的,只能自求多福。
這些問題在婚前就要確認好,女方也不應該隱瞞真實想法,不想生就提前說,不要結婚後再遮遮掩掩,誠信是每個人都不能丟棄的做人準則,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