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城里生活的人都會有這樣的體會:公共廁所實在是太少了。
據稱,按照要求,所有的城市街道上都應該有公共廁所,而且,每座公共廁所的平均間隔距離應該在500米左右。然而,由于有些城區過于老舊,當初在做城市規劃時并沒有考慮到公共廁所的建造問題,因此,有些城市老城區的街道上并沒有公共廁所。
我們都知道人有「三急」,即內急、性急和心急。而「內急」說的就是大便、小便非常急迫的意思。
我曾經聽一位朋友說過,40年前的一天,他去外地辦事,到了鄭州之后,他突然覺得肚子疼了起來,于是,他便想在街頭上找廁所解手,然而,盡管他轉了幾條街,卻愣是沒有找到廁所。
眼看著自己已經實在是憋不住了,于是,他便不顧街頭上人來人往,直接蹲在街邊上的花壇內解決自己內急的問題。
而不巧的是:他在解手時正好被街頭上的巡防隊員看到了。于是,巡防隊員便對他進行了嚴厲的處罰。據這位朋友稱,由于自己僅僅帶了90元錢,在接受了60元罰款后,連回程的路費都不夠了。
沒有辦法,他只好跪在街頭上乞討,在討到了20元錢后才得以湊夠回程的路費。那種屈辱,讓他至今想起來都記憶猶新。
說到這里可能有人會說:城市街頭上會有許多店家、學校、醫院什麼的,那里邊有廁所啊!怎麼不去借用啊!
當然,城市街頭一定會有一些好心的店家,當他們遇到那些需要趕快解決內急問題的人時,也是會提供方便的。
這不,有一家餐飲中心,這家餐飲中心就是一個好心的店家。
店主陳女士說:「我是從鄉下來到城里的,我深知鄉下人進城后的不便。于是,每當我看到鄉下人需要幫助的時候就會盡力去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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