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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拆遷」成了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也是能讓許多人「一夜暴富」的好機會,而在這個時候,各個城市中卻出現了新的問題,那就是「釘子戶」現象。
「釘子戶」的產生,會影響當地的發展和形象,而產生這種問題的大部分原因,還是因為雙方就賠償問題沒有達成共識。有個「釘子戶」被網友稱為「最牛釘子戶」,居然住在馬路中間,這是怎麼一回事?這戶人家究竟有何苦衷?現狀又是如何?
今天要說的這個釘子戶,就住在高鐵站前的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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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馬路上是什麼體驗?溫嶺這戶「釘子戶」可以回答這個問題,每時每刻都要忍受來自車輛的噪音和尾氣污染,還有漫天飄散的灰塵,生活狀態別提有多痛苦了,既然如此,他們為何始終不愿搬遷呢?
據悉,在2011年,當地高鐵站投入使用之后,鐵路局又開始修建火車站前的大道,將當地的37戶人家劃入了拆遷范圍。在一開始的規劃中,開發商給予這些居民的補償為,按照建筑面積來算,每平方公尺補償1200元,裝修補助另算。拆遷通知下來后,當地的36戶居民都簽訂了協議,完成了搬遷,只剩下了羅先生一家。
「最牛釘子戶」有多豪橫?住在馬路中間,車輛都得繞著他們開。據悉,羅先生這幢小樓建于2001年,光是建成加上裝修,就花了250多萬,而開發商給出的補償款卻只有120萬元,和羅先生的心理預期相差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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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羅先生一家都是普通農民,靠養鴨子為生,如果房子拆了,一家人的生計來源就成了問題,因此,羅先生才選擇當了「釘子戶」。
對此,開發商表示,羅先生家的房子有很多超標面積,不能計算在內,最多只能補償這點錢,而羅先生堅持要求,重修房屋至少需要350萬,他要求開發商給到這個價格,否則絕不搬走。
這件事到此,似乎是開發商太過殘忍,然而事實并非如此。
事實上,120萬只是開發商給予羅先生一家的經濟補償,他另外還有兩個實物補償可以選擇,一個是干脆利落直接分房,按照羅先生家600多平方公尺的面積,他們可以分到3套房子,每套140平方公尺。
另一個則是分配2間通天式排屋的地基,由羅先生自己安排。無論哪種補償,都已經超過了羅先生原本的房子價值,也超過了他所要求的350萬元。
住在馬路中間有多煎熬?覺也睡不好,出行也不方便,還要被其他人指指點點,到了2012年,羅先生與開發商終于達成了共識,同意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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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晚,當地政府派人拆除了這件房子,而羅先生一家原有的物品,則由搬家公司搬到了他們新的住處。羅先生成為「釘子戶」是一個無奈的選擇,好在當地政府并沒有采取強硬措施,而是以理服人,這才妥善解決了這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