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藉姣好容貌和甜美嗓音,歌仔名旦連明月出道後獲得觀眾的熱烈追捧。靠演戲、唱歌的收入,她在臺北連置多處房產,最後卻因遇人不淑,落得人財兩空。
近日,69歲的她在節目中吐露,表示目前正租房度日,不忘告誡年輕人「一定要存錢。」
1.唱歌置下上億元房產
熟悉連明月的人都知道,她自3歲起就開始演出歌仔戲,曾有「歌仔名旦」的美譽。
16歲時,她轉戰歌壇,事業發展進入快車道,靠接商演和辦演唱會賺得盆滿缽滿。
憶起當時的自己,連明月感慨說「那時錢來的快,不知道珍惜,還有就是自己遇人不淑…」
沒有理財觀念的連明月,將賺到的錢全部換成房產「松江路、市民大道、延吉街,還有忠孝東路的7、8、9樓…」她細數著自己曾經的房產。
「很可惜,現在它們都不屬于我了…」
2.遇人不淑,散盡家財
連明月會落得這般下場,和她的男友有很大關係。
為維持和男友關係,滿足對方不斷膨脹的欲求,連明月先後為對方生下3個孩子,最後家財散盡、兩手空空。
3.告誡年輕人一定要存錢
後面她表示「凡事有因必有果,不能全怪對方,要怪就怪我不夠聰明!」
在問及期間發生了什麼時,連明月則表示不願多談「他已經去世了,都過去了…」
談及近況,連明月說自己目前和姐姐、姐夫一同租房生活。同時還以自身經歷告誡年輕人「一定要存錢、理財,千萬不要像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