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羨慕一生一世的愛情,只是人生無常,誰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
家住江西的小鄧,就品嘗到了愛人離世的錐心之痛,她丈夫才30歲,就因意外永遠地離開了她,她的處境變得尷尬,到底該不該離開婆家,成為必須要考慮的問題。
她有很長時間都難以走出陰影,不得已來到調解現場,想弄明白,自己到底有沒有房子的繼承權?
01.
小鄧和丈夫小帥是相親結婚的,婚后感情良好,兩人育有一個女兒。
小帥是家里的小兒子,也是被父母寵愛長大,
結婚時,父母全款買了一套商品房,寫在了小帥名下,老人想得很簡單,有能力時托舉小兒子,等自己年紀大了,小兒子也會給自己養老。
小帥結婚后,父母跟兒媳小鄧相處也很好,小鄧生孩子時,醫生笑言分不清誰是婆婆,誰是母親,足以看出婆婆對小鄧照顧得心細。
這樣的家庭和睦,如果一直保持下去該多好,誰也沒想到,小兒子外出打工時出了意外,只在醫院住了短短十幾天就離世,他們甚至連最后一面都沒有見到,兒媳帶回來一份遺書,上面寫著小房子歸女兒,大房子一家人商量分配。
原來,小帥已經預料到可能會出現的問題,他家一共有2套房,一套小房子沒有土地證,登記在父親名下,價值10萬,還有一套大房子各種證件齊全,登記在小帥名下,也就是父母住的房子,價值40萬左右。
小帥知道,大房子是父母出資,他尊重父母的決定,只希望能把小房子給女兒,讓年幼的女兒有個生活保障。
按理說,小帥留下遺書,父母可以尊重他的決定,但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人,也在起著主導作用,這個人就是小帥的大哥,他堅決不同意分房,父母也只能作罷。
02.
按照傳統風俗,小帥回老家辦身后事,剛安葬完,小叔多了一句嘴,問小鄧以后怎麼安排?
小鄧哭著說:「我很愛小帥,想好好撫養孩子長大,也希望女兒能有套房子。」
公公聽了直接搖頭,表示小鄧太急切了,兒子尸骨未寒,想分房子也太早了吧,他提出關于房子的問題,可以緩緩再說,等自己心情平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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