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家長以機車載送兒童時,切勿讓兒童站立在踏板處,除了容易影響機車的操控穩定度以外,也會降低反應能力,更不要擅自在踏板處加裝座椅,避免碰撞時造成嚴重傷害。此外,熟記「兒童乘坐機車安全」的「三不四口訣」,三「不」包括:「不」能站踏板、「不」能加座椅、「不」能用揹巾;四口訣為:「頭」戴安全帽、「手」緊抱大人、「綁」緊後揹帶、「穩」穩坐後座。
用機車載孩子到底好不好?有人認為孩子的安全最重要,應該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或開車;有人則表示住處離市區有段距離,甚至沒有公車會到,出門辦事僅能靠機車。以現在在台灣買房不易,買車又得養車、買(租)車位,更何況又有孩子要養,所以大部分父母都還是以機車代步。相信沒有媽媽願意讓孩子暴露於危險中,但有時候遇到不得不帶著孩子一起出門的狀況時,又得面臨該選擇交通工具的難題,當媽的真是無奈啊~~~媽媽騎車帶孩子出門到底該怎麼辦呢?
有網友抱怨,看到一名媽媽騎車時用背巾載小孩出門,沒想到居然被檢舉,養小孩已經不容易居然還要吃罰單,讓她不禁感嘆「為何要這樣勒?」一名女網友曾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PO文表示,有媽媽將孩子背在胸前,騎車出門,沒想到卻遭民眾檢舉,遭開罰300元, 讓她忍不住嘆「為何要這樣勒?這樣我以後出門騎車背孩子都要猶豫了」。
不少網友看了後氣憤難平,紛紛留言回應「真的很過分,三百元奶粉錢就這樣跑了」、「這樣也檢舉不是每個家庭都有錢買汽車好嗎?」、「這真的會有報應」、「台灣越來越沒人情味了」;
也有同為母親的網友無奈:「唉。我每次載小孩都擔心會被開單」、「真的不是每個家庭都有能力買汽車」、「若是孩子有人幫忙帶,當媽的何必冒著危險這樣揹孩子出門,而且還被檢舉」。但有網友則認為,「沒錢買車、圖方便都是大人的藉口,倒楣的是孩子沒有選擇的權利」「沒錢買車就不要生小孩,害到孩子怎麼辦」「沒本事別生,要生拜託守法」。
你該知道的交通規則:
1.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1項,機車腳踏板不得搭載孩童、動物,違法者可處300至600元罰緩。
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2款,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3款,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限。
目前針對小孩機車安全,法律只有禁止沒有解套,媽媽們除了自力救濟,更多的是選擇盡量減少出門、或是扛著媽媽包拎著小孩,勇敢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如果大家在路上看到辛苦帶著孩子的媽媽,也可以多多體諒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