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內的停車位一直都是眾多業主所詬病的物件,尤其是一些老舊社區,幾乎所有的車位都是地上停車位。一些社區為了減少業主與物業的糾紛,將車位設置為兩種,一種業主可以租用,另一種則是業主一次性買斷。
這樣的利民措施可以說方便了業主,苦了物業,這也就導致社區內大部分的車位都是處于臨時租用狀態,物業的利益被大幅度減弱。
為此,一些社區物業針對停車位出臺了一系列規定,例如車位必須由業主一次性買斷否則禁止停車,如果車輛想要進入社區,那麼就必須按照社區的規定繳納停車費,否則不予入內。
正是如此,業主和物業間的矛盾仿佛就從沒有間斷過,社區門口的保安上支下派,因此保安和業主間的衝突也時有發生。
近日,一位女子駕車想要離開社區,由于她沒有花費12萬元(約50萬元新台幣)購買車位,故此被門口保安設置障礙攔截了下來,想要收取在社區停留這段時間內的停車費。
女子下車搬開障礙物想要衝崗,保安卻攔在車前進行阻擋,一位男子「英雄救美」上前強行把保安拉開,任憑保安口中大聲喊著:這錢得由我自己出。
路過的行人見狀紛紛駐足圍觀,有人說:一個四線城市,一個車位竟然要12萬元一個,這物業是窮瘋了吧。支持女子的做法,她幹了許多人不敢幹的事。
也有人認為:冤有頭債有主,矛盾的出發點在于物業,和保安並沒有直接關係,這樣為難一個上支下派的保安真的好嗎?畢竟靠著微薄工資養家糊口的保安也不容易。
12月26日,一個社區門口,一名駕駛白色轎車的女子和門口的保安人員發生爭執。
究其原因,是因為女子在社區內停放車輛時沒有繳納停車費便想要離開。
由于物業規定,在社區內沒有購置車位的想要進入社區停車就必須繳納費用,業主也不例外,門口保安也是職責所在,故此雙方發生爭執,結果卻是保安敗了。
女子駕車來到社區門口,由于拒絕繳納停車費,于是保安在門口設置障礙,阻止女子離去。
女子見狀推門下車,走到障礙物近前,強行搬離,保安見狀趕忙欺身上前攔在車輛前方,女子對保安大聲呵斥,示意其讓開。
保安不動,雙方陷入僵局,就在這時一直在旁邊圍觀的一名男子,走到保安身邊一把將他抱住強行拉開,女子這才得以離去,全然不顧及在門口頓足捶胸口中大聲喊著「這錢得由我自己出」的保安。
據悉,該社區的車位只賣不租,而且價格高達12萬一個,業主認為這樣的價格對于一個四線城市來說不合理,為此業主早就對物業心存不滿。
此事發生後,有網友為強行沖崗的女子點贊,也有人對女子的做法存有質疑。
社區物業因為停車位和業主產生矛盾,甚至發生衝突,在各大城市的社區中都不是特例。物業為了將利益最大化,可謂是在業主身上煞費苦心,而業主也不願做待宰的羔羊,想法設法與物業進行周旋。
強行沖崗的女子,可以說做了許多人想要做卻又不敢做的事情,看著她揚塵離去的背影,讓許多業主暗暗叫好。
但是,她的離去並沒有讓問題得到根本性解決,只是給無辜的人製造出了麻煩。物業並沒有損失,因為女子逃過的停車費將會從保安身上扣除。
保安人員在物業和業主間的鬥爭中並沒有話語性,他們的任務和職業就是聽令于物業,可以說他們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