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內的停車位一直都是眾多業主所詬病的物件,尤其是一些老舊社區,幾乎所有的車位都是地上停車位。一些社區為了減少業主與物業的糾紛,將車位設置為兩種,一種業主可以租用,另一種則是業主一次性買斷。
這樣的利民措施可以說方便了業主,苦了物業,這也就導致社區內大部分的車位都是處于臨時租用狀態,物業的利益被大幅度減弱。
為此,一些社區物業針對停車位出臺了一系列規定,例如車位必須由業主一次性買斷否則禁止停車,如果車輛想要進入社區,那麼就必須按照社區的規定繳納停車費,否則不予入內。
正是如此,業主和物業間的矛盾仿佛就從沒有間斷過,社區門口的保安上支下派,因此保安和業主間的衝突也時有發生。
近日,一位女子駕車想要離開社區,由于她沒有花費12萬元(約50萬元新台幣)購買車位,故此被門口保安設置障礙攔截了下來,想要收取在社區停留這段時間內的停車費。
女子下車搬開障礙物想要衝崗,保安卻攔在車前進行阻擋,一位男子「英雄救美」上前強行把保安拉開,任憑保安口中大聲喊著:這錢得由我自己出。
路過的行人見狀紛紛駐足圍觀,有人說:一個四線城市,一個車位竟然要12萬元一個,這物業是窮瘋了吧。支持女子的做法,她幹了許多人不敢幹的事。
也有人認為:冤有頭債有主,矛盾的出發點在于物業,和保安並沒有直接關係,這樣為難一個上支下派的保安真的好嗎?畢竟靠著微薄工資養家糊口的保安也不容易。
12月26日,一個社區門口,一名駕駛白色轎車的女子和門口的保安人員發生爭執。
究其原因,是因為女子在社區內停放車輛時沒有繳納停車費便想要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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