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突然到來的好運,也分幾種情況,比如一個人勤勞的上班或勤勞的經營自己企業,突然遇到一個機遇,事業提升,這種情況不屬於本文討論范圍,這種成功並不算什麼意外更不屬於不勞而獲,大部分只是從量變到質變的結果,中間增加一些機遇比如貴人因素等,有相當的個人努力的成分。
但是,有時候「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未必能讓我們真正的快樂,反而要注意這天大的好事背後,是不是有什麼陷阱。
近日,長春一位年輕人向媒體爆料:他今年28歲,和妻子結婚還不到一年,但沒想到7個月後妻子就生了孩子。我以為孩子早產,所以特別照顧老婆孩子,把所有的錢都給了老婆。
然而,一次爭吵後,我妻子回到她母親家,一直想離婚。她還把孩子扔給了自己。她越覺得不對勁,就越做親子鑒定。直到那時她才知道孩子不是她自己的。現在她只想和她離婚,拿回13萬(約52萬新臺幣)的彩禮。
據瞭解,該男子去年認識了一名女子,女子從第一次見面就開始暴力追求該男子。因為女方本身很漂亮,很在乎男方,所以他們一個月沒住在一起了。女子告訴男子自己懷孕後不久,男子提出13萬彩禮結婚。自從孩子出生後,這個男人和他的家人一直認為孩子是早產兒。
報導出來後,他們得知孩子不是早產,而是女方在追求男方時懷孕了。
男方妻子得知丈夫得知真相後,帶著孩子回了娘家,但不願意退還彩禮。
記者聯繫了男方妻子,但男方妻子始終不願意溝通,還侮辱記者,聲稱沒有辦法要回彩禮,男方有能力就會起訴她。在男方婆婆家,婆婆說:他們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誰,也不知道女兒當時懷孕了。如果他們知道,他們肯定不會讓自己的女兒嫁給這個男人。對於男方要求退還彩禮的事情,她沒有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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