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一趟菜場,93歲的李奶奶摔成多處骨折,左肩甚至還換了一個人工關節。李奶奶覺得自己太冤了,便將農貿市場的經營者、管理者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70萬元。
李奶奶住在西湖區,身體一向硬朗,經常會去小區對面的農貿市場買菜。這個農貿市場在二樓,有樓梯上下,爬樓梯上二樓,對李奶奶來說,不在話下。
事情發生在今年6月5日早上7點多,李奶奶和往常一樣走上了農貿市場二樓,但在走向攤位時,突然「嘭」得一聲巨響,李奶奶摔趴在了地上。
絆倒她的是樓梯口過道上放著的一輛平板小推車,當時,一位陌生女士馬上跑過去扶起李奶奶,并扶到一旁坐下。
這麼一摔,對年輕人來說也許問題不大,但李奶奶的情況卻不太好,當場被送醫院就診。經檢查,她的左肩關節脫位,左側肱骨外科頸、大結節粉碎性骨折,左側肩胛骨喙突骨折,左側第三前肋骨折。
李奶奶因此住院治療,左肩還換了上一個人工關節,原有的關節功能完全喪失。后經鑒定,李奶奶為八級傷殘。
李奶奶認為,農貿市場的經營者、管理者對市場的安全負有管理責任,因他們未盡到管理者的安全保障義務致她受傷,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法庭上,李奶奶要求兩被告賠償她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70萬余元。
這錢該不該賠?兩被告有些意見。
兩被告認為,李奶奶上二樓時市場里并不擁擠,二樓樓梯口距離最近攤位也有三到四米遠,推車雖然放在樓梯口,但緊靠護欄且推車體積較小,在只有李奶奶一人通行的情況下,即便放置不當,也幾乎不會影響李奶奶的正常通行。
加上李奶奶年事已高,出行應由成年子女陪同,上二樓時她未盡謹慎注意義務造成摔傷后果,她自己也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不應該由兩被告承擔全部責任。
推車擺放在樓梯口,對行人通行到底有沒有影響?為查明事實,承辦法官在審理期間去了一趟農貿市場。法官先找來一輛一樣的手拖車,比照著事發時的監控還原了現場:將拖車把手放置在緊靠樓梯扶手一側,車體與台階基本呈垂直角度,外緣與二樓欄桿最外側基本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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