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員警叔叔手裡面。」這首我們小時候掛在嘴邊哼唱的童謠,不僅帶給我們童年的歡樂,也讓我們從小就懂得撿了東西要歸還的道理。拾金不昧的事,仿佛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但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正是這些小事,讓人們感受到美德的可貴,也正是因為這一件件小事,使得我們的社會更加溫暖,生活更加美好!可當面對巨額的時候,有一部分大人卻不堅定了!
王先生的家裡有110萬塊錢的現金,本來是打算存到銀行裡去的,剛好王先生的公司要指派王先生去外地出差!
家裡放了這麼多錢,王先生害怕被賊惦記,無奈之下王先生只好把現金放進了垃圾桶裡掩人耳目!
等王先生回到家一看傻臉了,自己放在垃圾桶裡的現金竟然不翼而飛了!
王先生發現以後趕緊報警了,據員警調查,王先生不在家中的時候,只有他們家的保潔阿姨過來打掃了一次。
很快的王先生就聯繫了保潔,據保潔阿姨說,自己並沒有發現什麼現金,只是看王先生家裡的垃圾桶已經滿了,於是就把垃圾給到了!
幸好王先生家的樓下裝有監控,很快監控結果出來,保潔阿姨扔出的袋子被附近的一個拾荒老人撿走了!
當員警聯繫到拾荒老人的時候,老人拒不承認這件事件,員警多次調解也於事無補!
無奈之下王先生只好向法院起訴,但是最終的結果卻是王先生的證據不足!
很多網友看了後都議論紛紛,一方面覺得是王先生活該,另一方面又覺得保潔不負責任,還有人覺得拾荒老人太壞了!
對於這樣的事情,你們都有什麼樣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