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去自助餐吃飯的時候,大多數餐廳里面都會貼出一些小告示,提醒大家勤拿少取避免浪費。一旦吃完之后發現浪費的份額較多的話,就會被處以一定的罰款。雖然有些顧客不能夠接受這種現象,但是也無可奈何,尤其是很多餐廳為了避免客人吃飯后偷偷溜走的現象,甚至還會提前收取押金。從商家的角度出發能夠理解,這種做法確實能夠有效的避免出現浪費的現象。
這次的事情就是和自助餐有關,我們的當事人帶著家人一起去自助餐廳吃飯,沒想到中途中老人身體不適,所以滿滿一桌自助餐并沒有食用太多,只能夠帶老人先行回去休息。如果放在普通餐廳的話,沒有吃完的情況下,男子一定會選擇打包回去,但是自助餐廳沒有辦法打包,所以男子當即就去結賬。但是萬萬沒想到,在他付了餐費1075元之后,工作人員卻表示該男子的浪費現象過于嚴重,要求繳納10倍的罰款,整整10750元。浪費就要罰款,男子表示可以接受這個規則,但是10倍未免也太多了吧?
他連忙說不是有心浪費,本來食物拿的也不多,只是老人胃不舒服,小孩子還在鬧騰,就準備回去讓老人休息了,浪費可以賠償,但是要賠償這麼高無法接受。
這時候就和門店的老闆鬧得很僵,雖然客人一再解釋,但是老闆堅持要收取罰款,沒辦法,一旁的老人身子還不舒服,這位客人只好妥協了,條件是要求餐廳給開具發票,並讓餐廳隨便開,想罰多少罰多少,自己可以報銷,照著六、七萬的罰!客人拿到發票就爽快的付錢準備走人了,這時候老闆還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直到餐廳經理意識到不對,給老闆說明了其中的利害關係,老闆才幡然醒悟,追著客人要退款,因為如果客人走了之後找到物價部門要求介入,說這家店存在不合理的收費,這樣會讓餐廳損失的利益更多,更何況還有發票這個鐵證呢!
甚至可能會被媒體進一步的曝光,說無良商家天價賠償欺客,這樣就不是幾萬塊錢的問題了,八成是要關門了,更是得不償失。
浪費糧食可恥,可要價10倍合理嗎?多少賠償才合理呢?說出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