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卻沒有任何行動。
後來夫妻倆就吵起來了,陳小姐一生氣,扔下「離婚」兩字後就回娘家了。回到娘家後,陳小姐非常氣憤地向母親訴苦,還說一定要離婚。
母親剛開始挺著急的,不知道女兒發生了什麼事,半夜三更跑回娘家來。後來聽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她立刻松了一口氣。陳小姐以為母親要安慰她了,或者打電話去把女婿罵一頓,幫她出口氣。
可母親沒有去罵女婿,而是罵陳小姐了,說她為一點點雞毛蒜皮的事就回娘家,還嚷著要離婚,那一輩子都別想嫁出去了。兩口子過日子,總會有各種各樣的事情的,夫妻倆要想辦法去解決,而不是這樣動不動就離婚。
最後,母親向陳小姐下了逐客令,讓她必須回自己家去,娘家不留她。陳小姐沒想到母親會這樣,又意外又生氣,父親在母親的影響,也逼著她回自己家去。
陳小姐沒辦法,只能半夜三更下樓去,準備開車回家。她走到樓下時,老公急匆匆地趕來了,臉上的表情像犯了錯的孩子一樣。陳小姐就借坡下驢,跟著老公回家了,回到家老公主動去洗碗了。
第二天婆婆打來電話,陳小姐才知道原來昨天晚上她前腳剛走,後腳婆婆正好打電話來,就知道了他們家的事。婆婆隨即就沖到兒子家來,對兒子又打又罵,要求兒子必須連夜去把老婆接回來。
今天婆婆打電話來,就是想確認一下兒媳有沒有回來了。婆婆在電話裡又把兒子訓斥了一番,意思是要兒子好好過日子,家務活多幹點,老婆是娶回來疼的,不是娶回來吵架的。
陳小姐很感動,如果換成別的婆婆的話,也許向著兒子,就怪兒媳不好了。陳小姐再想到自己母親說的話,她覺得兩個媽媽說得對。所以,後來她不再隨便任性了,也不再動不動就跟老公吵架了。
從那次吵架後,小夫妻倆沒再為做家務活而吵過架,更沒有因為吵架而半夜三更回娘家的事了。小夫妻倆恩恩【愛☆愛】的,白天各自上班,晚上一起做家務活,有困難時一起商量著解決。
小夫妻過日子,雙方家長一定不能護著自己的孩子,越護就越不利於小夫妻團結。居家過日子,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但這些小事處理不好,隨時都會演變成大事的。
父母是過來人,知道經營好一段婚姻不容易,所以要説明孩子認識到,夫妻雙方必須互相包容和體諒的。
如果為一點點小事就要離婚,那跟誰結婚都不會白頭的。
陳小姐的母親和婆婆都是真正為孩子好,都是本著讓他們和睦團結的目的,讓他們自己去解決婚姻中的問題。所以小夫妻倆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重新恩恩【愛☆愛】地在一起了。
其實,吵架之後,該不該回娘家,這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值得爭議的話題。
有的人認為,吵架回娘家,無疑是將娘家人拉進來「和稀泥」,表面看上去是解決了,其實暗裡問題依舊,甚至還會因為娘家人摻雜進來此事,讓男方會有別的想法。
吵架該不該回娘家,其實答案也是針對不同家庭和不同夫妻而定論的。
但歸根結底,回娘家無非是因為爭吵吵上了頭,兩個人在一起,不可能每時每刻的想法都能保持一致,減少從自我角度出發,多從對方身上考慮,少鑽牛角尖,找出問題解決的方法,才是減少爭吵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