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年,姐姐家發展得更好了。姐夫的工坊越做越大,成為了當地的一個小老闆,而這邊小芳家的日子也有了質的突破。通過小芳和阿文勤勤奮奮地努力,兩人的工資已經從1.8萬塊做到了萬把塊錢。雖然和大姐家的生活條件不能相提并論,但是也算是過上了小康生活。
雖然兩家的生活條件都發生了改變,但是唯一不變的就是姐夫仍然會時不時地問阿文「現在賺了多少錢?」。
一開始,阿文還會告訴姐夫自己的實際工資,但後來小芳就告訴阿文:「無論我們現在賺多少錢,我們都說是1.8萬元,姐夫看不起咱們就看不起,咱們又不是活給他看。」聽了小芳的話,阿文也是滿口答應,就這樣,兩人也算是樂得自在。
雖然姐姐與小芳家都過得不錯,可是他們也有糟心的事,那就是由于父母從小就偏愛弟弟,導致弟弟如今十分頑劣,不僅學習不好,還早早就輟了學,經常會向姐姐們要生活費。由于只有這一個弟弟,且父母已經逐漸老去,所以這兩個姐姐也會經常私下給弟弟零花錢。
本以為日子就會這樣消停地過下去,可是父母卻再次給了兩個姐姐當頭一棒。原來,由于父母年邁,已經支付不起弟弟的生活費,所以便想讓兩個姐姐完全負擔起養弟弟的職責。
如果說只是私下里簡單地給幾回錢,那還都是小事,姐妹倆也可以承受。可是如今讓她們完全擔負起所有費用,這不僅讓兩個姐姐有些不樂意。
說實話,誰都不愿意用自家的錢財去幫助一個不求上進的混子,即使這個混子是與自己有血緣關系的親弟弟。不過,父母都開了口,兩家人也沒法拒絕,再加上大姐家的生意越做越大,也不差這點錢,所以兩姊妹也算是答應了下來。
由于姐夫家工作做得大,生活條件也更好,所以姐夫經常給弟弟生活費,但由于小芳一家一直對外聲稱工資只有1.8萬塊,所以對于弟弟的生活費也是向來給的很少。
就這樣過了一段時間。一切還都算安穩,可就在這時,弟弟卻突然領回來一個已經懷孕的姑娘,說要與她結婚。這一舉動不僅嚇壞了父母,也嚇壞了兩位姐姐。不過由于女方已經懷了孕,所以也只能同意兩人結婚。
結婚就要準備彩禮,這位姑娘獅子大開口,直接要了65萬的彩禮,可是弟弟家又哪有這麼多的錢,為了能夠娶到這位姑娘,這錢就只能是兩位姐姐出。小芳家條件「不好」,只拿了1萬塊錢,而姐夫家則是打破了牙往肚子里咽,掏了剩下的十幾萬塊錢。
不得不說,小芳此舉實在是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