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說自己去年因救人反被誣,跑了一整年的相關部門。直至最近已宣,眾網友看見後不禁感「這以後還要不要救人?」
熱心助人,反被陷
據該男子所說,自己去年看見了一對母子出小型交通事ㄍㄨˋ被機車倒在地,卡腳。
男子見狀好心上前,迎來的不是謝,而是污。當事人以「過失傷害」污網友,致使網友一年都在奔走于ㄐㄧㄥˇ局。
奔走一年
據悉,該名男子為了自證,一年間做了3次筆錄,上了地檢1次。所幸老天有眼,好人有好報,一整年,網友洗了冤,不用擔責。
雖說這件事情以好收尾,但這件事給這名男子帶來陰ㄧㄥˇ,這一年的是旁人所不能懂的。
事情引熱議
後來事情被曝,很多網友紛紛各抒己見:
「還是要祝你,不當背鍋俠!」
「唉,這事情出後,誰還敢做熱心市民啊!」
「以後要先錄影再幫人,以防被誣!」
各位網友,你們是如何看待這件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