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劉嘉玲經歷了一次重大事件,當時香港的《東週刊》突然刊登了劉嘉玲的衣果//體照,很顯然這是1990年那次綁//架事件的後續。
劉嘉玲得知當初被拍的[衣果·照],通過雜誌被傳播開後,她心神承受不住顧不得拍戲回到了家裡開始自//閉,整整十幾天沒有出過家門。
在十幾天的自//閉以後,在朋友的鼓勵下劉嘉玲決定鼓起勇氣面對現實。當時劉嘉玲的諸多藝人朋友自發組織,當時劉嘉玲勇敢來到現場承認雜誌照片是自己。
這場頗有規模的抗議活動,最終迫使警方深入調查。而最後事件中的加害者《東週刊》的相關人物都被處理,主編蒙漢明負主要責任被判刑入獄5個月。而這個娛樂週刊也罰款10萬港幣,同時被迫停刊。
很多人好奇劉嘉玲綁//架事件的[衣果·照],是怎麼洩露出去的?
陳惠敏給出了說法,原來當初那三名綁//匪有被成功抓住,當時他們拍的[衣果·照]也通過陳惠敏轉交給了梁朝偉。誰知道這三名混混其中一位出獄後不思悔改,他在家裡發現留存的劉嘉玲[衣果·照]後,為了賺點錢維持生計。
這混混就把[衣果·照]賣給了娛樂週刊,最後洩露照片的混混再次被罰入獄。劉嘉玲的心靈經歷了兩次嚴重的傷害,可能心裡便因此有了陰影。雖然劉嘉玲已經成功走出陰影,但她可能心裡仍有芥蒂,因此才有了所謂的潔*癖。
經歷了這麼多事情之後,劉嘉玲也更加的有勇氣,如今人們看到她的都是光鮮亮麗霸氣十足,很少有人看到她背後究竟付出了什麼,如今的這一切劉嘉玲也是應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