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記者的陪同下,高女士再一次來到銀行,可能因為記者在場,這一次接待她的不是小職員,而是銀行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一開始表現得十分禮貌,對高女士提出的任何問題都認真耐心地回答。
隨著高女士的問題越來越犀利,負責人開始逐漸變得不耐煩起來。
「 我說過了,這個東西屬于銀行內部資料,現在不能給你們客戶看。」
當高女士提出要看他們口中的委托書時,就像是壓倒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負責人連基本的偽裝都不再維持,他徹底翻臉,變得十分暴躁。
一旁的記者也從銀行負責人的一系列情緒變化中看出了異常,按理說這是有關客戶自己的資料,客戶都不能看還有誰能看呢?
于是他和高女士聯合一起給銀行施加壓力,對那張委托書追根問底。
架不住記者和高女士的窮追猛打,負責人回到辦公室拿出兩張單據,丟給高女士就走了。
看到負責人的態度,高女士有些不忿,自己的錢還不知所蹤,銀行當了甩手掌柜倒還理直氣壯起來了。
高女士定睛一看,對方給自己的根本不是委托書,而是一張質押單據。
上面顯示,吉林銀行大連分行將997萬,貸給了銀川的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老總唐先生。
高女士聽到后也算長舒一口氣,至少知道自己的存款下落了。
在她看來,只要找到這位唐先生,就能拿回自己的存款。
于是,她要求銀行盡快聯系唐先生來大連和她見面。
可事情遠遠沒有這麼簡單,當唐先生接到銀行通知的時候他就感到不妙,銀行這是要把責任推給自己呀,所以當他面對高女士的時候,表現得極其無辜。
「 我們只管向銀行貸款,至于其他的存款方、公證處是誰?我們一概不知。」
唐先生聲稱:所有的行為都是銀行單方面操作,跟自己的公司沒有多大關系,而如今銀行的貸款也被投入使用,要抽出來還需要一定時間。
希望又一次落空,高女士無比失望,她再次把矛頭對準銀行。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通過網上查詢,高女士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
原來,早在2015年10月,吉林銀行就曾因為以貸轉存發放存單質押貸款、虛增存貸款規模的違規行為,被市銀監局處以行政罰款45萬元。
高女士一時之間心慌意亂,銀行竟有如此前科,那自己應該怎麼做才能順利拿回存款呢?難道真的要等到82年之后嗎?
儲戶存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辦理存單質押貸款時,貸款人和存單所有者應當簽訂書面質押合同,在儲戶沒有向銀行提出申請的情況下,銀行不得私自為儲戶開通質押貸款業務。
高女士的存單到期時間是2018年5月9日,質押期限卻是2099年,這遠遠超出了規定期限。
比起調查,高女士更想盡快追回自己的存款,走投無路的她只好選擇報警。盼望警察能幫自己追回這筆錢。高女士的故事令人警醒,不是任何銀行都能安全穩妥。大家日后存錢一定要提高警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