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商對住戶的賠償都是有預算的,100平方公尺意味著多出242萬元的損失,按照審批表上的153.36平方公尺, 張長福家可以拿到大約370萬元的補償款,這在當時已經算是一筆巨款了。
其他住戶得知拆遷可以拿錢住新房都高興得不得了,唯有張長福跟政府還有房地產商慪足了氣。
他覺得369萬元簡直是在寒磣他,根據太陽宮鄉規劃科科長呂英說, 張長福開出的條件極其不合理,他要1760萬現金和三套三居室的房子。
雙方為了自身利益,各不相讓,開發商不可能同意這個要求,這對其他住戶是不公平的,如果張長福能拿到那麼多錢,其他人一定也會鬧起來的, 而張長福決定,只要拿不到自己理想的數目,就死磕到底,決不妥協。
張長福家在一個十字路口上,他如果不搬遷,對于規劃者來說實在是頭疼。
就這樣僵持著,其他原來在這兒的居民都搬到了安置樓里,開發商還是不放棄勸說張長福,但是,不管雙方怎麼商量,都沒人做出讓步, 無奈之下,開發商只好暫時把張長福的問題擱置在一邊,動工迫在眉睫,不能因為一個人就擱淺。
于是,開發商開始動工,一時間,張長福就變成了居住在工地上的人,他沒想到,自己的苦日子就這麼開始了。
一開始,張長福家是斷了水電,因為這個地方已經沒有別人居住了。
張長福夫妻倆沒有辦法,只好租住在附近的地下室里,住慣了普通房子的夫妻倆,突然間,委身在狹隘局促的地下室里,他們很不習慣,明明自己有房子,為什麼還像流浪在外的人呢?
張長福沒有答案, 他認為自己必須堅守住,等著開發商給他低頭。
日復一日,張長福沒有等來開發商來求他,
機器日夜不停地轟鳴,還有永不落定的漫天塵土,他們家在施工隊來了以后就沒有干凈過,即使天天擦灰,家里還是臟兮兮的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