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灣一48歲男子在浴室中不慎滑倒致昏迷,急救人員到場過後未施救就宣佈該男子死亡,殯儀人員來搬運遺體時,發現該男子仍有呼吸、心跳等生命體征,將其緊急送醫,但仍不幸身亡。
此消息一出令大眾大驚失色,不禁讓人發出質疑,身為醫護急救人員,責任何在?僅憑摸一下脈搏就放棄施救宣告死亡,豈不是太過可笑?
台中市的童姓男子21日晚間,被發現面部朝下倒臥在新竹縣湖口鄉租屋處的浴室,警方和消防到場後,因童某無呼吸、心跳,認定其明顯死亡,但家屬會同葬儀社到場,禮儀人員將童某翻身時,發現童某有呼吸,因此由消防人員緊急送醫,最終搶救無效,童某于26日中午過世,其姐悲痛欲絕:「已無手足在世」。
新竹縣消防26日說明此案,當天接獲報案時,共有3名救護人員到場,由于童某無脈搏、呼吸,且四肢僵硬、發紺,才會判定明顯死亡,消防隊內部已經重新檢視救護流程,特別是「現場明顯死亡的認定」
消防隊也表示,當天出勤的消防人員十分自責,多日無法成眠,也多次前往醫院向家屬致意,期望傷者早日康復,未來也會記取此次經驗,不再發生類似狀況。
職業素養是基本,任何時候不能丟。身為一名急救醫護人員,所肩負的責任更加沉重,這是與死神賽跑得競爭,往往需要的是高度緊張和集中注意力,但該醫護人員的這種隨意散漫的行為令人髮指,豈能將生命當成玩笑,將責任義務完全拋之腦後,讓人覺得該醫護人員滑稽可笑的同時,又悲痛這名男子的不幸。連最基本的職業素養都沒有,很顯然也沒有資格承擔這份工作,同時該醫護人員也要為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買單。
尊重生命是關鍵,任何時候不能忘。生命的價值不能用一切物質衡量,我們尊重生命,珍愛生命都是基于這一準則。該急救人員只摸脈搏沒有採取急救措施,很顯然是失職的表現,也是有悖倫理道德的表現,我們看到很多新聞「醫生見義勇為」「路邊施救」等等,類似的新聞有很多很多,可見我們每一個平凡的個體對生命的尊重,發生這樣的悲劇,我們更加要警醒要問責,一個專業人士為何會有如此罔顧他人性命的行為,也該問問自己,是不是認真對待自己的生命。
尊重生命、尊重職業,是我們該做且必須做的,如此行為不僅給這一群體抹黑,也昧了自己的良心,一個失職失責失信的人,哪有幸福和明天可言。當然,這次可笑行為我們不想在看見,也希望有關部門進行整頓管理,讓公眾安心、讓社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