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 覺得自己被騙了,吃頓飯點12000(約52000新台幣)的8000(約35000新台幣)的菜,有這樣消費的嗎?不走我傻啊?
當記者問道楊女士為什麼點那麼貴的,楊女士稱,那不算貴,因為店裡還有更貴的,還有一個二十多萬的,這只是很平常的,也沒到拍賣級別的那種。
事情的結局是,楊女士後來得知,原來男方根本不是什麼生意人,他只是車行裡一名工作人員。經過調解,最後男方也願意承擔賬單一半的金額,通過微信轉賬了三千多元給楊女士。
在新聞曝光後,記者聯繫到了南方林先生。林先生只承認了中途離開,是因為他覺得自己被騙了,感覺楊女士是酒托。事實上,林先生曬豪車,曬現金,也不是什麼生意人。只是二手車員工,月薪幾千塊。最後經過調解,他支付了一半的飯錢。
小編認為這還真難說到底哪一方是騙子,或許,三方全都是。有幾種可能:一是美女是想測試男方到底是不是真土豪,畢竟他的朋友圈曬豪車,一頓大餐打回原形。二是美女拜金,出入高檔場所消費大手大腳。任何一個略微正常的人也可能會反感,誰的錢也不是豬拱出來的。人家王思聰還可以吃路邊攤。三是這個美女像極了飯托兒,襲胸事件這一點容易讓人懷疑。
網戀有風險,大家還是謹慎選擇啊。這年頭騙子太多 ,你只會遇到比你還窮的網友。對你來說,第一次和陌生人見面吃飯,消費多少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