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父母說出了這句話,周女士立刻找上了哥哥還有弟弟,但還是沒有拿回這筆錢,因為哥哥和弟弟聲稱這筆錢是父母給的,他們要還錢的話也是還給父母。
雖然知道父母一直偏袒哥哥和弟弟,但周女士沒有想到父母會這樣對待她,在失望中周女士也不再與娘家人來往了。
見到父母不愿意退還彩禮,周女士選擇了不辭而別,她托人帶話自己會退還彩禮后,她前往了外地打工,隨后周女士用了三年時間將這筆還清。
失婚后周女士留在了外地工作,后續靠著和現任丈夫共同打拼,周女士也成為了一名事業有成的女性。她除了買了兩套房子以外,還在老家市區買了一套房子供自己偶爾回來的時候居住。
父母居住的老宅是在2013年拆遷的,簽署了協議后,周女士的父母就搬過去跟兩個兒子生活在一起,上半年他們住在大兒子家,下半年住在小兒子家,而拆遷分到的補償款也都用了兩個兒子的家庭中。
起初周女士的哥哥和弟弟對父母還算不錯,大家這些年也一直相安無事,可是由于周女士父母患病后身體狀況不好,兩個兒子也開始推諉責任了,他們互相指責對方用了父母最多的錢。
從2018年開始周女士就陸陸續續從親戚口中聽到了不少娘家的事情,但她卻沒有選擇插手,也沒有去過問這件事,更沒有做出任何回應,仿佛她從來沒有聽說過這件事一般。
她不想參與這件事,可父母卻在這個時候頻繁到聯系起了周女士,聽到母親聲淚俱下地訴說最近的遭遇,周女士雖然很想為母親做一些事情,可她最終還是像以前一樣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可能是父母認為周女士的條件更好,又或者父母想要為兩個兒子減輕負擔,他們向周女士開口要了錢。周女士并沒有忘記以前的事情,但她卻在這些年的生活中逐漸釋懷了,所以她當時給了父母3萬5千元錢。
見到周女士愿意給錢,哥哥和弟弟也開始與周女士有了聯系,他們最初并沒有要求周女士分攤父親的贍養責任,而是讓周女士多來看望父母。可是時間久了以后,他們還是對周女士提出了要求。
哥哥和弟弟認為周女士家境比他們好許多,所以應該在贍養父母的問題上承擔多一些的責任。為了落實父母的贍養問題,周女士在2020年9月份的時候專門回了一趟老家,并和哥哥弟弟在父母的養老問題上達成了共識。周女士同意每個月給父母2200元當作贍養費,而父母依舊住在兩個兒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