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算北京的醫療條件再不錯,要治好兒子的耳朵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兒子要治病要住院要定期接受檢查,他們則要想辦法維持住生活,找旅館找住處找地方吃飯。
眼瞅著錢一日一日往外花,兒子的病卻不知道幾時能好,這麼下去沒有收入也不是個辦法。
兩口子當機立斷: 不如在北京安家吧,城里的房子買不起,住在城外鄉下也好,總比在四川北京兩地折騰輕松些。
當然,即便是北京的鄉下,兩人要買房也不是件容易事。
他們的積蓄遠遠不足以承擔起買房的費用,只能將四川老家的房子賣掉又向親戚朋友借了些錢,這才堪堪湊夠3萬元。
雖然2000年那會兒3萬元不是個小數目,但要買房的話也實在太不起眼。
夫妻倆甚至都不敢拿這筆錢去打聽樓房的價格,只能再去周邊村鎮看看有沒有他們買得起的房子。
幸好,功夫不負有心人,何大海夫婦還真找著了一處合適落腳的地方。
這地方就是柳各莊村,而賣房的人,正是急著去城里買樓房住的于泊。
于泊是柳各莊村本地人,在村里的房子雖然是棚戶房,但勝在面積大,3萬元(約13萬台幣)賣給何大海價格也算合理。
一方著急買一方著急賣,這下一拍即合,雙方商議了一番之后這房子的買賣就定了下來。
雖然一切都商量好了,但這房子還存在著一個問題, 那就是根據我國的土地法,農村的宅基地是國家免費分配給農民的福利,不能買賣也不能轉讓。
何大海與于泊只能私下立了個買房契約,也就相當于是簽訂買賣協議,只是實際上,這樣的買賣并不合法。
但當時雙方都信誓旦旦會秉持君子作風,堅守契約精神,特別是于泊。
作為宅基地擁有者,他那會兒表現得特別仗義也特別大氣,讓何大海放一百個心。
他說這房子既然賣了,就絕對不會再找他們兩口子要回來。
那時候于泊也確實是這樣想的,一個農村的破房子有什麼好舍不得的,他早晚要搬走,賣了就賣了,趕快拿到賣房的錢去城里買房才是正事兒。
至于何大海一家,也愿意相信于泊的為人,雖然相處的時間不長,但他們就是覺得于泊是正人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