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網友提到的事件,發生在去年5月。 一個外送員在路上撿到了一部手機。,看到屏幕損壞,他立即拍照留存以備不時之需。 但為了避免手機再次被壓壞或撞到,而且還有后續行程,他撿起手機后,就趕緊回家沖了個澡,出門赴約,心想,第二天會送去派出所,沒想到失主一個小時后就打來了電話,雙方約定時間和地點,進行了交還。
三個月后,外送員發現自己被告侵占罪,當時的店主指責他毀壞了手機。雖然對方沒有證據,但為了盡快了結此事,這位外送員自認倒霉,同意賠償一萬元與對方和解。
隨后,他將過程發到網上,并貼出傳票和照片。不少網友也為他鳴不平,但也有人指出了他被起訴的原因。「關鍵是你撿到的時候沒有報警,等聯系上了再歸還,自然就按非法侵占處理了。」
對此,有網友分享過往處理經驗,「我上次撿到手機,沒有馬上送警局,但有先打電話跟派出所講,並留下聯絡方式,後來失主也到同一間派出所報遺失,透過警察把我跟失主連上,就沒有後續的問題了」、「撿到第一時間就送警察局,如果沒辦法那就不要去動它了,不然後面說什麼開會、工作什麼等等之類,都只是被人當作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