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在2021年的年底剛剛通過新的決議,修正了先前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命令規定:員警機關不再受理關于紅黃線臨時停車的先關檢舉,但是因為一直沒有公佈此修正案的實施日期,所以一直有國人在因臨時停車紅線而被檢舉吃罰單。
近日,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上PO文,語帶諷刺十分不滿的說,那些汽車在紅線從早停到晚都沒人檢舉,結果我們穿雨衣騎機車就不行!他PO出的照片中,明確寫著今年的2月他因為行駛在路上突然下雨,所以臨時停車下車穿雨衣,就被人拍照檢舉。罰單的開發內容則寫:「在劃有紅線路段臨停」。
▲原PO因為穿雨衣而被檢舉。
對此,國民黨立委萬美玲特別解釋,立法院于去年12月7日即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限縮檢舉達人檢舉權限,明定非對交通安全有危害性的違規,員警機關得不再受理,例如紅黃線臨停,且此修法總統府也于去(110)年12月22日公佈,只待行政院公告施行日,但行政院在總統府公佈後,已經超過2個月仍未公告施行日期,造成有民眾挨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