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上奔現,是一件很冒險的事情,在沒有遇到對方之前,你根本不知道對方會給你什麼樣的驚喜。
前不久,大陸有個廣州的富二代,不但被嚇得半死,還告到法院,控告「詐騙」!
他和「女神」在網上相戀三個月后,迅速結了婚,并在女方家里花了二十萬作為聘禮。
可是,當他帶著新娘子去度蜜月的時候,他驚訝地發現,自己的妻子,卸掉了妝容,與之前的「女神」形象,完全是兩個人,這讓他大吃一驚!
這一前一后的對比,讓他感覺到了一種欺騙的感覺。
所以才會起訴人家,要人家退婚,要回二十萬彩禮!
女人:「你答應過我,會接受我的,會愛我的,為什麼卸下妝之后,你又不想要了?」
富二代:「你看看你的照片,根本不像是你!你這是騙人!一定還失婚!再說了,民法上是不允許要嫁妝的,所以這二十萬的嫁妝,你一定要還給我!」
第1042條《民法典》「不得以結婚為由索取財產」之規定,實質是禁止以婚約為理由而求「大筆聘金」。
但民俗上并沒有明確規定,只要不超出男子能力承受范圍,都屬于男方資源支配的彩禮。
最后,法院也做出了判決,不需要返還彩禮!
畢竟結婚不像網上購物,妻子也不能「七天無理由退貨」!
看到這事情,不得不感嘆一句,結婚要慎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