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擁有不同經歷的兩人便這樣走到了一起,戀愛了一段時間后便領了結婚證籌辦了婚禮成為了一對新人,而何斌也接納了她的女兒,一起組建了新的家庭。後來在兩人結婚期間,劉盼又生下了一個女兒,何斌對兩個女兒的起居生活也都格外的用心,在外工作時也更賣力了,只希望可以多賺一些錢回家,讓一家人的生活過得更好一些。
而這時,劉盼對于他的態度依舊沒有改變,還是很冷漠地對待著他,而何斌也只是認為兩人之間的感情還沒有培養起來,只不過在兩人結婚三年后,他就對妻子的行為產生了疑問,最終也挖出了妻子隱瞞了自己三年的秘密。
帶著心里的疑問,他帶著小女兒來到了鑒定部門進行DNA比對,比對結果上顯示,兩人沒有生物學上的血緣關系。排除何斌與小女兒之間存在血緣關系也就意味著他一直以為是自己骨肉的小女兒,其實是妻子和另一個人所生。而對方是誰妻子并未明說,但劉盼很直接地就承認了自己在婚姻中犯了錯誤,向他道歉。
何斌無法面對這樣的結果,對妻子的道歉也不接受,于是二人便因此大吵了一架,而在這之前他們都沒有說過重話。次日,劉盼帶著兩個女兒離開了他的家,并帶走了她所購買的一切東西,連碗筷都沒有放過。面對妻子的背叛和突然離去,他對于這段婚姻也失去了挽回的想法,將這件事公開之后,于是便向劉家提出了失婚。
夫妻雙方自愿失婚的,應當簽訂書面失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失婚登記。失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失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在兩人共同生活期間,財產和債務問題需要由兩人協商解決,在協商的過程中,何斌希望妻子能夠將他之間所花費了15萬元都還給他。而兩個孩子都不是他的親生女兒,因此孩子的撫養權自然歸劉盼,而他也不用承擔兩個孩子的撫養費用。
劉盼的母親卻不希望兩人就此失婚,還表示說自己老家的拆遷款就要下來了,只要何斌不失婚,那麼這里面就有他的一份。但此時的何斌去意已決,三年來他都沒有從妻子身上感受過溫情,還遭受了妻子的背叛,他心底里僅存那點對妻子的感情也在這次事件之后消失了。雙方在協商失婚時未達成一致意見,何斌決定向法院申請失婚訴訟。
新的婚姻代表新的開始,而無論什麼樣的感情都不是僅靠一個人就可以撐起來的,需要夫妻雙方一起努力把生活過好。劉盼被不幸的婚姻傷害過一次,對婚姻產生了不信任感,但她卻沒有看到何斌在這份感情上的付出,最終做出了和她前夫同樣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