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的一位妻子用自己打工多年的積蓄,讓丈夫創業,結果結婚第二年對方就外有人,離家出走生活。 三十多年來,他只在三個重大節日回家,甚至心情不好的時候還會對妻子動手。 人妻一個人吃苦擔起養家的責任,將兒子撫養到大學畢業。 丈夫後來中風,要妻子照顧。,更表示愿意回家與她團聚,令妻子大失所望,怒提失婚。
判決書指出,該名妻子1991年與丈夫結婚,育有1子,婚後將工作多年的積蓄給丈夫開設茶莊,而她也邊照顧孩子,邊到茶莊幫忙招呼客人,豈料丈夫在結婚第2年不忠,甚至拿出20萬讓林女結束婚姻,並生下一名私生女。
後來,丈夫離家,不顧妻子要他常回家的要求,他只在每年清明、端午、中秋節回家,一分錢生活費都不帶回來。 此外,妻子還經常糟他動手,但她還是忍著撫養兒子的責任,出去打工掙錢支付所有的開銷。妻子不僅獨自撫養兒子,還在婆婆生病的時候照顧婆婆,而丈夫只是打電話關心一下,根本沒有盡到照顧的義務。
丈夫去年2020年中風,導致右側肢體無法活動,影響了語言功能。 他居然以「愿意回家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要求妻子照顧自己,但妻子拒絕,堅持失婚。
法院審酌後認為,丈夫在外育有1女,30多年來鮮少返家,對家庭鮮未聞問、關心,亦幾未支付妻兒生活費用,而且不知收斂,持續與林女在外同居,違背婚姻忠誠義務,導致夫妻長期分居形同陌路,最後判決失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