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少年被判槍決,九年后真兇被抓,法院:判錯案了,賠你206萬
年僅18歲的呼格吉勒圖在1996年以流氓罪、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然而在2014年年底,法院宣判呼格無罪,并賠償給呼格吉勒圖家共計206萬元。
呼格吉勒圖1977年出生在呼和浩特,高中畢業后在呼和浩特市的一家卷煙廠工作,18歲的呼格高大帥氣,健康陽光。
平日里跟同事相處也從來沒有紅過臉,因此同事們都很喜歡跟他一起共事。
1996年4月9號,呼格上班的時候出廠買了點東西,但是走到半路想上廁所,就馬路對面的公廁上廁所了。
呼格剛進廁所,就隱隱約約聽到隔壁的女廁所傳來細微的呼救聲和一個男人急促的喘息聲。
呼格意識到這名受害者可能被欺負了,于是等那邊沒動靜了,就跑進女廁所看到一個女子躺在廁所里。
隨后呼格跑回廠子里,拉著閆峰就往外跑。
閆峰很疑惑,在路上問呼格,什麼事這麼著急。
呼格把自己剛剛在廁所聽到的告訴了閆峰。
等兩人到廁所后,確認受害者已經死亡了,便跑出來報了警。
警察來到廁所后,帶走了這名受害者的尸體,并且把呼格與閆峰一起帶回警察局做筆錄。
作為第一個看到尸體的人,警察覺得兩個大男人為什麼會知道女廁所里有尸體,因此他們有重大的犯罪嫌疑。
進到警察局后,警察將呼格與閆峰分開審訊。
由于閆峰是被拉過去的,所以對當時具體發生了什麼并不是很清楚,所以他只做了個簡單的筆錄就被放出來了。
但是呼格這邊并不順利,審訊他的警察認為呼格作為第一個發現受害者的人嫌疑是最大的,即使呼格再三解釋自己沒有殺人,自己也沒有理由殺害那名受害者,但是警察就是不相信他說的話,并且將他暫時扣押在警察局。
呼格的父母相信自己的兒子不會干出這種事,便到警察局跟警察解釋自己的兒子不可能做出這種壞事。
但是警察不但不聽呼格父母的解釋,而且還不讓他們見兒子,無論呼格的父母怎麼請求,警察都以「這是規定」為由,拒絕讓他們探視呼格。
同年的5月23號,法院判定呼格犯流氓罪和故意殺人罪,要判處死刑。
呼和聽到自己被判處死刑后,便提出上訴,表示自己沒有理由害她。
但是呼格的上訴都被駁回了,法院依舊判他死刑
6月10號,呼格被執行槍決。
呼格死后,只留下一份供詞。而這份供詞卻是在威逼利誘的情況下完成的。
當時審訊呼格的警察不讓他吃飯、睡覺、上廁所,并且還告訴他那個受害者其實沒有死,他只要招供就可以回家了。
據警察局的解釋,之所以認定呼格就是兇手的原因是,呼格指甲縫里殘留的血液樣本與被害的受害者脖子被掐破的地方完全吻合。
但是在第一時間到案發地點的警察卻說,現場沒有打斗的痕跡,并且受害者的身上也沒有任何傷口。
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個月,呼格還堅持自己是無辜的,但是不知道警察使用了什麼手段,讓呼格被迫承認了自己是兇手。
呼格的同事閆峰表示,自己在隔壁接受審訊時,聽到了呼格痛苦的喊叫聲。
并且警察當時在受害者的體內發現了精斑,但是并沒有將呼格的精斑與之做鑒定。
2005年,一場連環殺人案破案了,兇手趙志紅落網了。
在趙志紅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時,提到了他第一次犯罪的地點是在1996年呼和浩特市卷煙廠附近的公廁里,所交代的犯罪細節也比呼格更加準確詳細。
有一名叫湯汁的記者得知呼格案可能另有隱情,于是通過內參的方式,將這個冤案上報給了中央,中央得知此事的嚴重性后,決定要嚴查此案。
經過呼格父母9年的來回奔波,不斷上訴,不放棄任何一次能為兒子伸冤的機會。
終于在2014年12月15日,法院宣判呼格無罪,并給予呼格家206萬的賠償。
但是再多的賠償對于呼格父母來說也只是一串冰冷的數字,它遠遠沒有兒子的生命重要。
在宣布呼格無罪后,當年參與呼格案的警察都被給予了處分。
這些人在多年后只是被給予了處分的懲罰,但是呼格卻因為他們在最好的年紀失去了生命。
在為呼格洗清冤屈后,呼格的父母熱情的邀請湯汁來家里吃飯,9年的時間讓湯汁與呼格的家人已經成為了好朋友,他在呼格父母最無助的時候伸出了援手,他是一位名副其實的好記者!
雖然正義不會缺席,但是這種遲來的正義對于一個在大好年華被冤死的呼格和十幾年來受盡旁人白眼的父母,始終無法撫平給他們帶來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