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11歲那年,舉家遷移到香港。
在當時,香港娛樂事業正蓬勃發展,看著電視中的人唱唱跳跳,沈殿霞也很是感興趣。
但是漸漸地,她不滿足這些小興趣的發展,想要進擊演藝圈。
正巧1960年,給了她這個機會。
當時邵氏電影公司的導演岳楓正籌拍電影《一樹桃花千朵紅》,廣告招募兩個胖胖的小演員。
沈殿霞看到這則廣告眼睛一亮,她和一起逛街的媽媽說自己想要參加。
考慮到家中思想比較傳統的沈父,媽媽很是猶豫。
面對苦苦哀求的沈殿霞,媽媽心一軟便同意了,當時她也是抱著選不上沈殿霞就會死心的心態帶女兒去面試。
就在沈母都忘掉這件事情的時候,突然來到家中一個人,專門找沈殿霞簽約。
當時的沈父聽到,便問:「簽什麼合同?」
得知對方是來通知女兒試鏡通過,去演戲,沈父大發雷霆,將她的書包一扔。
直接對沈殿霞吼道:「好了,你以後不要讀書了,去當你的戲子吧!」
沈殿霞第一次被爸爸吼,泣不成聲:「爸爸,我一定會好好學習,你就讓我試試吧。」
最終在父女倆的對峙之下,疼愛女兒的父親敗下陣來,妥協同意了。
就這樣,沈殿霞出演了個人首部電影《一樹桃花千朵紅》,正式進入演藝圈。
她在電影中幽默的表演,成為當時別具一格的「諧星」。
在當時美女如雲的影視圈,沈殿霞這樣身材的女明星就顯得格外特別。
喜劇性的表演和標誌性的身材,讓沈殿霞在配角之路上,也受到了觀眾的關注。
1967年,邵逸夫和好友共同創辦無線電視臺,邀請沈殿霞和汪明荃等人擔任主持人。
也正是這個決定,讓沈殿霞在「諧星」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讓她成為了此台的開台元老。
她的幽默風趣打破了以往中規中矩的主持風格,身上的歡樂因數感染著每一個觀眾。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