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閨蜜」是指閨中密友。在古代的時候,是沒有「閨蜜」的說法的,應該說「閨蜜」一詞屬于現代人生造出來的詞彙。不過,不管「閨蜜」一詞是如何生造出來的,但在現實生活當中,「閨蜜」是真切存在的。
這不,劉某華就有一個「閨蜜」-----劉某翠。
劉某華介紹,她從上小學一年級開始,便與劉某翠是同學。由于兩家相距只有50米,因此,無論是上學還是放學,兩個人都會結伴同行。隨著年齡的增長,兩個人便變成了閨蜜。
後來,兩個人均考上了大學,大學畢業之後,劉某翠回到縣城當了老師,劉某華則去了外地工作。
在劉某華上大學期間,她與同鄉男子孫某相識了,由于劉某華與孫某是老鄉,因此,彼此的關係走得很近。久而久之之後,兩個人便產生了感情。
劉某華接著介紹稱,男子孫某人品非常好,在與她相處期間,事事處處都依著自己,是許多同學都想得到的好男人。然而,由于自己的任性,在與孫某戀愛兩年後,她向孫某提出了分手。
劉某華說:「我與孫某分手後不久,我們就大學畢業了。畢業後的我很快就在距離我家200多公里的城市裡找到了工作,而孫某卻回了老家。」
劉某華接著說:「我參加工作之後,便專心地談了幾次戀愛,然而,居然沒有談成過一次。在這種情況下,我便突然想起了孫某,希望有機會與孫某重修舊好。不過,由于孫某的聯繫方式已經改變,因此,一直沒有聯繫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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