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張明遠,黑龍江人,一個靠流浪唱歌找到父母的大男孩。
我11歲那年,爸爸和媽媽吵架之后就離開了家,從此杳無消息。后來媽媽也出去尋找爸爸,數月未歸。
我自己在家里蒸點饅頭,跟鄰居要點辣椒醬熬過了幾個月。后來鄰居的閑言碎語傳到了我的耳朵里,大意是說父母不要我了。當時我的內心很氣憤, 就想出去找到父母,問一問是不是真的。可我沒有錢,最后爬上了一輛運煤的火車,去了哈爾濱。
(生命不息歌唱不止)
上世紀80年代我出生于黑龍江,父母都是農民,家里只有我一個孩子。幼年的記憶里父母總吵架,家里經常是硝煙彌漫。現在想想,爸媽其實并沒有多大的矛盾,他們的爭吵都是和各自的原生家庭有關。
爺爺在爸爸17歲時就去世了,作為家里的老大,爸爸過早地擔負起養家的責任,所以過日子特別仔細。
兩個苦命的人結合以后,本應該相互體諒和扶持,可由于對家庭經濟分配觀念的分歧,經常吵架。 爸爸想攢錢,媽媽想貼補娘家,久而久之沖突不斷。
(2000年在部隊和戰友)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我打小個子就比同齡人高,又和舅舅練過武術,所以力氣特別大,很小就可以幫家里干活了。 8歲我就會用網去河里捕魚,一天撈兩次,打上來放在岸上的網里養著,第二天早晨媽媽拿去鎮上的集市賣,一天能賣10來塊錢。這筆錢在當時就不少了,完全可以解決家用。
后來在我11歲的時候, 父母又發生了爭吵,這一次父親離家之后就再也沒有回來。沒過多久,母親也出門去尋找父親,一走數月杳無消息。ADVERTISEMENT
(2003年轉業前)
可這樣不是長久之計,別人不能無緣無故一直管你。后來我從鄰居的閑言碎語中聽到他們說,爸爸媽媽不要我了,所以丟下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