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彭宇上前扶起她時,還問她有沒有社保卡,她說對方當時的態度挺好。
而彭宇的妻子在代表彭宇出庭時表示,彭宇從83路公交車上下來時,已經看到徐老太摔倒在地。而且「原告受傷非被告所導致的,不應該承擔責任。」
雙方的說詞,看起來都挺有道理也挺合理。該案件唯一的目擊證人陳二春,也表示,自己沒有親眼看到,到底是誰撞了徐老太。
陳二春在法庭上回憶說:「我當時的第一感覺是很感動,心想這個小青年真不錯。而其他下車的人轉身就走了,也沒人去過問此事。」
不過,由于之前三人在派出所做的筆錄丟失,而且兩人各執一詞,讓庭審的法官和參加庭審的群眾,都無法判斷兩人說的話,孰是孰非、孰真孰假。這次開庭沒有任何結果。
2007年6月13日,法庭對這件案子進行二次審理,庭審宣布彭宇和徐、陳三人之前做的那份筆錄遺失了。
這次徐老太在法庭上,把彭宇如何撞到自己、如何把自己送到醫院等細節,描述得更加細致和活靈活現。
這次庭審,彭宇承認自己在下車時撞到了人,不過,他卻在答辯中表示:「我下車的時候是與人撞了,但不是與原告相撞。」
當被問及當時為何要去扶起徐老太太時,彭宇回答:「為了做點好事。」并表示要向有關部門和媒體反映這一情況。
當年7月4日,彭宇主動打電話給一位網站的論壇版主,將此事的來龍去脈告訴了對方,并希望得到媒體的關注。
據說這位版主,接到彭宇的電話后,憑借對新聞的敏感性,即刻就把這一情況通報給了南京的10多家媒體和網站記者。
后來法庭是如何判決的,第三次開庭時,這些新聞記者來參加庭審了嗎?
法庭如何判決,后來的結果如何
2007年7月6日,該案第三次開庭。這次庭審的核心問題,依然是彭宇到底撞沒撞人。
這次庭審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在派出所神秘消失的筆錄,竟然出現了。不過,這份筆錄是從老太太的兒子潘輝的手機里,提供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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