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養之恩,大于天」,父母對子女的生養之恩,包括生育和養育的恩情,但是實際上,養育孩子付出的要遠遠大于生下孩子付出的代價。
養育之恩有的時候在生育之恩的面前顯得很脆弱,讓人不免感慨。
這個案例想必大家都看了,大概的經過就是,當初在醫院抱錯了孩子,許媽媽養的兒子從小肝臟有問題,在一家人的努力下,大三陽轉成小三陽正常的上學、工作、結婚生子,后因為長期熬夜,病癥復發,許媽媽想要切肝救子。
結果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才引起了一系列的后話。
許媽媽找到了自己的親生兒子,她的這個舉動被養子知道后,非常氣憤,誤解媽媽是想要找回親生兒子,跟媽媽之間產生了很深的矛盾。
而許媽媽找兒子的主要目的是想要養子的生母救他,只是他誤解了而已。
後來因為房子的問題矛盾越來越深,一直到談到房子的歸屬問題,28年的感情徹底斷裂,許媽媽認為房子是自己出50萬,還信用卡買的,這房子本來就應該給她,但是養子認為這房子里有20萬是姥姥資助的,所以把房子給了姥姥,但是姥姥還有其他的子女,這就意味著這房子歸屬于幾個人。
網友對此的評價不一,很多人都把矛頭指向養子,既然不久于人世,就應該把房子還給父母,不應該因為房產證上寫著他的名字,他就可以這樣做。
還有網友認為,養子太小氣了,一直在誤解媽媽,28年養大不容易,這點氣量都沒有,關鍵媽媽還是為了救他,即便就想找回親生兒子,也沒有錯
。
其實很能理解這個將不久于世的人,此時的嫉妒已經讓他變得不理智,他內心深處一定是愛自己的養父母的,28年的感情不能這麼簡單就沒有了,很多時候就是因為愛才會產生那麼多矛盾,因為愛,所以索取,因為愛,所以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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