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兩棟樓房,并沒有取得建房許可證,更沒有拿到房屋產權證。
正因如此,在給補償的時候,拆遷方就拒絕為這兩棟新房單獨賠償,而只賠償了宅基地對應的部分。
可這樣一來,鄭家兩兄弟蓋新房的錢就等于打了水漂,他們當然不愿意,鄭大爺眼看兒子們吃了虧,也不愿退讓,堅持住在兩棟新房里不肯搬走,所以才讓這兩棟房子留到了現在。
新房的補償款雖然一直沒有談下來,鄭大爺和兒子們的宅基地補償卻早已達成了協議,他們一共領到了1000平米的新房以及總價400多萬的安置款。
所以最終爭論的焦點,就只落在這兩棟建筑本身,鄭大爺希望拆遷方把建房的錢「還」給他的兩個兒子,拆遷方卻堅持他們沒有義務這樣做,因為房子是鄭大爺的兩個兒子自己要蓋的,而非拆遷方逼著蓋的。
由于鄭大爺的不退讓,兩棟樓房一直沒能拆成,但工程卻不能耽擱,所以拆遷方最終就想了個辦法,用土將鄭大爺的兩棟樓房四面圍起,導致整村子的地平升高了10米。
如此一來,鄭大爺的房子就仿佛蓋在了「天坑」里一般,不但出入不方便,也很容易積水。
拆遷方的意圖很明顯,就是想用這種間接的手段,逼鄭大爺搬走,從而完成剩下的拆遷工作。
可沒想到,鄭大爺雖已年過七旬,卻絲毫不退讓,寧愿生活不方便,也堅持住在那兩棟房子里。
就這樣,雙方的僵局持續了五六年。這五六年間,鄭大爺的村子已經成了一片綠地,讓處于「天坑」中的兩棟樓房變得更加扎眼。
一直到去年夏天,由于連續暴雨,鄭大爺的兩棟樓房積水嚴重不能居住,他才終于從里面搬了出來。
但鄭大爺搬出后,兩棟樓房仍然沒有被拆,也許是拆遷方覺得已經不用再拆了吧。畢竟房子底下的宅基地早已賠償到位,土地已不屬于鄭大爺的兩個兒子所有了。
在我國的特定環境下,相信每個釘子戶后面,都會有一個特殊的故事。上面說的那位「釘子戶」鄭大爺,他的故事就很值得探討。
從法律上講,拆遷方是沒有過錯的,該給的補償都給了,算是仁至義盡。
但鄭大爺的兩個兒子,卻實實在在地虧掉了蓋房的錢,倘若他們沒有違法突擊建房,自然也就不存在后面的糾紛,「天坑中的房子」這種奇葩的景觀,當然也就不會存在了。
所以說,一切還是貪婪引起的。在巨額拆遷補償面前,人的貪欲是會被無限放大的,這或許就是「釘子戶」頻出的重要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