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看,許化夷的質疑似乎很有道理,然而最終卻沒有被法庭采納,這是為什麼呢?
原來將「許」寫成「汻」在書畫界并不罕見,因為繁體字的「許」是「言字旁」,而「言字旁」則經常被簡寫成「氵」。
許麟廬既然是書畫大家,有這種書寫習慣當然不足為奇,而同樣是畫家的許化夷,應該也很清楚這一點。可他卻故作不知,想通過這個所謂的「證據」把水攪渾,好達到他分財產的目的。
所幸的是,審理此案的法官非常敬業,沒有做出草率的宣判,而是考證了大量的信息之后才做決定,否則的話,許化夷指出的「鐵證」很可能推翻許麟廬的遺囑,果真如此,許老九泉之下怕是不得安生了。
除了這個「證據」之外,許化夷還提出了另一個質疑:他認為父親的遺囑是在四弟許化遲的逼迫下寫的,因為那段時間,只有四弟經常陪在父親身邊,他又是父母最疼愛的小兒子。
對于三哥的指控,許化遲給予了反駁,他們的母親王齡文也堅稱沒有這回事。
當時已經95歲高齡(虛歲)的王齡文,對子女因為遺產分配的事鬧上公堂非常不滿,也很傷心。
她和許麟廬恩愛了一輩子,婚姻長達75年,許麟廬走后把所有財產留給她,根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結果兒女和外孫女們卻懷疑遺囑有問題,這讓她如何接受?
可不管母親多麼生氣,旅美畫家許化夷就是不依不饒,他堅稱遺囑是在四弟許化遲的脅迫下寫的,并且還在法庭上委婉地說了母親的不是。
戲劇性的是,許化夷的態度居然讓本來跟他站同一陣營的四妹許娥看不下去了,她在堂上公然反水,并以證人的身份宣布遺囑是在父親清醒且無人脅迫的狀態下寫的,因為當時她就在現場。
許娥還當場含淚對母親表達了歉意,說她不該站在原告席上與母親對質公堂。
四妹許娥的反水讓許化夷的指控立刻站不住腳,可就在大家以為原告方會退讓的時候,被告席上也出現了「叛徒」。
許麟廬的長子許化杰本來是支持遺囑有效的,然而在法庭上,他又突然支持起了三弟許化夷,認為父親留下的21億財產應該立刻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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