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游客稱在大連海鮮市場一家商戶買螃蟹時遇到了缺斤少兩的問題,市場管理人員讓商戶給游客補償三到五千元(約台幣1.3萬~2.2萬),在游客強烈要求下市場給商戶開了3萬元(約台幣13萬)的罰單。游客事后將視訊發到了網上,引發熱議。遼寧盛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任廣盛表示,游客的做法值得點贊,此事應按照《計量法》處理。
游客在網上發布的帖子(摘自網絡)
一來自內蒙古的游客賈先生在大連海鮮市場買了7個螃蟹,商戶電子秤顯示是3.
7公斤。賈先生感覺不對勁,他找市場公平秤重新稱重,結果才2.3公斤,足足少了1.4公斤。賈先生就找了市場管理工作人員去與這家商戶理論。
通過協商,市場管理人員就給出了解決方案,讓商戶賠償三到五千(約台幣1.3萬~2.2萬)解決此事,但不準錄像。然而賈先生卻不同意,他認為自己并不是來要錢的,市場管理員應該給涉事商鋪開具罰款,并且把有問題的稱收了。最終在賈先生強烈要求下,市場管理工作人員對該商戶開了一張
罰款3萬元(約台幣13萬)的票據,并對商戶進行停業整頓。
律師表示,在此事中商戶的做法不是簡單的「缺斤少兩」的行為,而是屬于違法行為,須予以查處。依據《計量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給國家和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
」律師認為執法人員應按照法律規定責令商戶賠償,同時沒收計量工具,并處以罰款。對于市場管理人員做出的對商戶的3萬元人民幣罰款是否適合,首先要看罰款的主體是行政執法人員還是經營市場的管理人員。如果是市場內部的管理人員,其罰款依據合同規定或者市場內部的管理制度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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