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喜也因此從家里搬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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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之后的17年里,李文喜再沒有踏入家門一步,就連養父去世,他都不來看一眼!
說到這里,周鳳珍流下了眼淚,記者看著也心酸,不停地安慰著她。
周鳳珍越說越激憤難當,她恨恨地說:「我養育了他十幾年,他卻恩將仇報,連養父3700元的喪葬費都不給,這樣的白眼狼,全天下難找!」
都說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李文喜難道真是一個忘恩負義人?還是他和養父母之間,有著不為人知的恩怨糾葛呢?記者又找到了李文喜,我們看他怎麼說。
據李文喜說,他被養父母收養之后,前幾年養父母對她很好,后來弟弟李文春出生后,養父母對他就沒那麼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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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初一時,弟弟的學習成績比他好,養父母就叫他輟學回家,跟著養父外出打工掙錢。而掙來的錢,他一分也拿不上,都交給了養母。
后來他慢慢長大,就出去單干了。掙的錢一部分孝敬了養父母,一部分自己存了起來。幾年下來,他手里多少有了點積蓄。
這時候,養父母就提出給他蓋房子,但錢必須他自己出,李文喜同意了。
房子蓋好后,房產證寫上了李文喜的名字,當時他覺得很開心,終于有了屬于自己的家。
但讓他沒想到的是,這僅僅是養父母算計他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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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結婚后,養父母和姐姐李文霞就開始在家里挑事,經常指桑罵槐。李文喜不得不和妻子搬出家,在外租房居住。
沒有多久,李文喜就接到養父母的起訴,要與他解除收養關系,并讓他支付十幾年來的撫養費。
法院最后判決,養父母和李文喜解除收養關系,但不用支付撫養費。
這次判決反倒讓李文喜感覺輕松了許多,他和李家沒有了關系,今后就不會有什麼交集了。
但沒有多久,養父母第二次將李文喜告上法庭,說他既然不屬于李家的兒子,他在李家宅基地上建的房子,也應該歸李家所有。
這次法院判決房子歸了李家,李家給李文喜支付9600元的建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