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先生反映稱,其名下有一個對公賬戶被信貸員借走後,莫名多了3年的流水記錄,涉及的金額高達5470餘萬元(約2億新臺幣)。李先生當場懵圈,在了解了事情真相後,向銀行提出80萬元(約300萬新臺幣)的賠償要求,但被銀行拒絕,銀行表示只願補償一兩萬(約4-8萬新臺幣)。
事情是這樣的,李先生在2012年辦了個養殖專業合作社,並為此辦理了一個對公賬戶。
每隔兩個月,相識的信貸員就會通知他去銀行對賬。後來,信貸員稱為了讓李先生免得來回跑,就要走了李先生的公章、手章以及存摺和密碼,李先生對此並未多疑。
李先生的養殖專業合作社創辦後,生意沒有得到起色,很快也就名存實亡了,而李先生也因此遺忘了自己的對公賬戶及資料。
也就是因此,其對公賬戶被銀行員工利用,在3年間入賬5470餘萬元,轉出5470餘萬元。銀行相關負責人稱此舉是為沖「日存款」任務。
在索賠要求被拒絕後,李先生不再要求索賠,但要求銀行給出事件調查報告及免責聲明,以免事後因此事影響到了自己。目前,事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對此網友們也是紛紛熱議:
「如果到了稅務,計入收入的話,弄不好還得補稅,當事人就說不清楚了。」
「防人之心不可無,公章、手章、存摺、密碼再信任也不給外人。還不如找個信得過的自己家人代辦。」
「這男的也太傻了,如果是我。卡裡有這麼多錢。好幾百萬,我直接都給他提出來。拒不歸還,先花了再說。」(哈哈,這得牢底坐穿!)
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