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和前夫離了婚。失婚的原因挺多的,主要還是兩個家庭不和。
前夫的父母不喜歡我,認為我配不上他們的兒子。前夫是大學生,而我只有高中學歷,前公婆總說我沒文化,當著親戚朋友們的面沒少擠兌我。再加上婚后我生的是個女兒,他們家就前夫一個兒子,前公婆常說我肚子不爭氣,經常催著要生二胎。
生完女兒后,沒人照顧我坐月子,我的身體沒恢復好,試了很多次,就是懷不上。這個更讓前公婆對我意見很大,巴不得我和前夫趕緊失婚。
至于我父母和前夫一家會鬧僵,實在是前公婆的原因。我弟弟結婚,那會我和前夫還沒失婚,他的父母去我家吃喜酒,就送了五百塊錢,還在婚宴上擺臉色,嫌棄這個挑剔那個,和我家親戚說我這個兒媳拿著婆家的錢補貼娘家,隨了多少禮云云,完全不給我和娘家台面下。
老實說,我真想不明白,前公婆既然不想來,就干脆別來了,為什麼要這樣呢?別說我沒那麼不堪,就算真的如此,家丑外揚對他們又有什麼好處呢?
雙方父母的壓力逼得我和前夫喘不過氣來,我們倆之間也是大小摩擦不斷,隔三差五就會來一次爭吵。
前夫忙于工作,沒時間關心我和女兒,一旦我和他的父母鬧了矛盾,他就想逃避,誰也不幫,故意裝作不知情。
那段時間,心煩意亂,我的脾氣也挺大的,看什麼都不順眼,有時沒事都會拉著前夫吵架。
我們倆都太累了,不記得是誰先提出的失婚,另一個人很快就同意了。之后,沒幾天,我們的失婚證就辦下來了。
前公婆一家說要不要女兒都可以,就看我怎麼選。女兒是我的命,我自然不會放棄她的,于是她隨了我。失婚后,前夫倒也有良心,每個月都會給我打來兩千塊錢的撫養費。
我自己有工作,每個月工資雖不多,才三千來塊,養活三歲的女兒倒也夠了。
轉眼間,我和前夫已經失婚一年了,除了他每月準時給我打錢,我們再也沒有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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