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東西要給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可是在還沒給錢的情況下,就使用了這個東西,這算不算違法?
一位媽媽帶著7歲的閨女去超市購物,可是由于沒有帶水,女兒又很渴,于是下意識的拿了超市里的水喝了起來。
等到閨蜜發現時,女兒已經把水喝得差不多了。
看到女兒這個樣子,閨蜜當即對孩子進行批評教育,并且把空水瓶放在購物車里,準備結算的時候一同把這水錢也結了。
可讓閨蜜沒想到的是,當她們把東西拿到收銀台前時,卻被收銀員告知,在沒有付款的情況下就喝了超市的水,屬于偷竊行為,要付10倍的賠償款。
聽到這里媽媽馬上就意識到,超市這是想訛錢?但是她可是法學系畢業,怎麼會被唬住呢?
「我們并沒有準備偷竊,雖說我們在超市內喝了水,但是并沒有準備逃單,而是主動的來結賬,這說明我們并沒有偷竊的意愿。所以,無論主觀上還是客觀上,妳說我們偷竊,這都是不成立的。」
此時經理還理直氣壯的回答到:「我們超市就是這麼規定的,妳這樣的情況就是盜竊,就要十倍罰款,妳這麼大的人,好意思嗎?孩子不懂妳也不懂?」
看到經理這樣,媽媽也就不客氣了「妳可想清楚,我要是真的把這十倍罰款給了妳,妳會有什麼后果。一瓶礦泉水也就幾塊錢,賠就賠了,但是妳們 私自罰款這件事,可是屬于非法侵占行為。」
「并且,超市是沒有行政執法權的,所以是沒有罰款權力的,妳對我進行的罰款行為,雖然不構成刑事處罰,但是卻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
經理聽到這位媽媽的話,知道了她是一個「懂行的人」,于是一秒變臉,松口說其實都是誤會,二位可以走了。
媽媽則說「這不是妳們第一次叫人賠償了吧?舉報電話是多少來著...」,經歷見狀傻眼,馬上鞠躬賠笑:「沒有沒有,第一次出現這種情況,所以才不懂法嘛,就不用麻煩上面的人了,耽誤您這麼久,我送您一箱飲料吧,就當給孩子的」
人善被人欺啊!遇到不公平的事情還是要勇于捍衛自己的權利。這位媽媽回去后并沒有舉報,但是在某APP上分享了自己的離譜經歷,該超市隨后被人扒出.
..該來的總會來的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