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輛與對方發生碰撞的時候,像這種處理方式,看似像是在私了,其實根本就不可能達成私聊的結果。因為爭吵的情緒下,誰都不會先就事故本身的問題進行妥協。態度沒有了又能討論出來什麼一致的結局呢?
從兩車碰撞的情況來看,其實碰撞的並不算很厲害,但是賓士車主的車是新車,所以肯定很氣憤,因為就算修好,自己的車也成了經歷過事故的車子了。而且自己這邊本就占著理,所以發飆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就算再發飆,事情已經這樣了,憤怒根本就沒有用。
遇到刮碰的情況先不要著急和對方理論。第一件事一定是先打開車子的雙閃,然後在車的後方擺上三角架警示牌。因為誰也不敢保證你在和對方理論的時候,會不會再發生其他意外情況。
如果現場的責任很清楚,那麼也別說太多沒用的話,直奔主題問問對方私了還是叫交警。
如果對方糾纏不清,也沒有必要再多費唇舌,直接喊交警,該誰的責任誰擔負就可以了。
雙方不管吵得有多凶,到最後交警來了也是聽交警的,任何交通事故的解決方式當中都不包括靠吵架定對錯這一說。
而且雙方因為吵架還有可能引發更大的矛盾,要是再演變成大打出手,對雙方來說都沒有什麼好處。
所以說大家在遇到交通事故以後,首先一定要保持情緒上的冷靜,要多做「有用功」,少做「無用功」。和對方協商事故責任和賠償事宜是正事,至於自己的車子多少錢,對方做得有多麼的不對,這些都應該是交警該說的。因為這些事情和對方吵架,耽誤的是自己的時間和精力,而這個時間和精力則沒有人會賠償給自己。
為了能夠更加有效、高效地處理好自己遇到的問題,大家就要學會切中要害直奔主題的溝通方式,而不是選擇現場吵架、抬杠來處理問題。
對此,您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