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私家車是越來越多了,在出門消費時最先考慮的就是停車問題,如果有提供免費的停車位,生意肯定是會比沒停車位的門店好。
不過提供停車位也容易起糾紛, 比如車輛在車位上受損了,又沒有找到肇事方,可能顧客就會認為老闆有責,應該要賠償車輛維修費。
最近就發生了這麼一件事,但是餐廳以免費停車以及有提示牌為由,拒絕賠償顧客的車輛損失,我們一起來看看合理嗎?
事情是這樣的,段先生 半年前才以42萬(約180萬新臺幣)的價格買了新車,平日裡對新車都是很珍惜的,從來就沒有出現剮蹭之類的事故。
然而一次去吃飯的經歷,卻讓自己的愛車被剮蹭到了,一邊的車身都有劃痕,偏偏還沒有人為維修費負責,提起這事段先生也是一肚子火。
事情還要從12月21號晚上說起,他開車帶著家人到一家海鮮餐廳吃飯,把車停在餐廳提供的免費停車位,到晚上9點吃完要走。
由于自己愛惜車輛的原因,每回上回都會繞著觀察一圈,結果這一觀察發現大問題,一邊的車身都有被剮蹭的痕跡,他立馬就去找餐廳看監控。
遺憾的是監控早就已經壞掉了,自然也就沒辦法去找到肇事方,不過他認為餐廳也是有責任的,畢竟是有義務保障顧客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自己的車輛是停在餐廳的停車位,同樣也能對應餐廳的義務, 沒想去找餐廳經理時,對方推脫是免費停車,外面也有個提示牌不負責。
這態度也讓他挺氣憤的,這不他也找來媒體曝光此事,在接到段先生的求助後,12月23號記者也到現場查看情況,確實外面是有一個提示牌。
大概意思是只提供免費車位,對車輛受損等情況不負責,不過段先生認為這不是推卸責任的依據,那天過來是晚上,看不到該提示牌的。
帶著段先生的質疑,記者也和他去餐廳找經理,前臺說已經通知經理了,後面又通過電話聯繫經理,對方也是回復馬上就會下來。
然而等了半個小時後,還是不見經理的人影,再給經理打電話提示關機,對此段先生也在網上找了個相關案例,主人公跟他的情況差不多。
一樣是吃飯被剮蹭到車輛,一樣是找不到肇事方,最終在相關部門的協調下拿到維修費,段先生覺得自己的情況也可以套用進去。
對此記者也幫忙諮詢了市場監督部門,執法人員回復是只能調解,餐廳願意賠償才能調解成,如今是餐廳不願意接受調解也不賠償。
目前段先生還是沒能拿到賠償,下一步也會考慮走司法途徑維權。
整件事情看下來,確實是挺難以要維修費的, 首先要證明在停進停車位前,車輛還沒有出現剮蹭的情況,這樣才能去找餐廳要維修費。
再來停車位還是免費的,旁邊也有個提示的牌子,也就意味著餐廳沒保管義務,光是前者就難以自證了,後者也是難以扯清楚的。
退一步說,就算停在收費停車場裡被剮蹭的,想要讓管理方出維修費,基本上也是難以協商成, 管理方會說收的是場地費不是保管費。
建議車主還是自認倒楣算了,通過走自己的保險去維修,如果真咽不下這口氣的話,那就把餐廳起訴到法院,只是能贏的機率挺低。
大家認為餐廳該不該賠停車費?